招标
标的二6辆废旧运载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zc240889h02h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二6辆废旧运载车

项目编号 SWZC240889H02H
项目名称 标的二6辆废旧运载车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标的二6辆废旧运载车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 12.5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5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4-11-19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及交易价款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5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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