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悦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招=五河西坂矿区井头矿金矿开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五河县西坂矿区井头矿金矿开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蚌埠市安大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五河县西坂矿区井头矿金矿开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
1.3资金来源:自筹。
1.4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概况:
五河县西坂金矿位于安徽省五河县朱顶镇,矿体垂直深度+24m-71.5m,矿体南北两端走向,设计采用地下开采,竖井、斜井联合开拓方式;
金矿包含200吨选厂厂房基建及机器设备安装等;
主要建设内容:
(1)主竖井及附近设机修、生产水池、供电房、绞车房、员工宿舍、矿办公室等设施及矿石、废石堆场;
(2)斜风井;
(3)中段:设计中段运输巷道、石门巷道,运输巷道铺设轻轨轨道,松木枕轨;
(4)车场、水仓及水泵房
(5)硐室工程:水泵房、配电硐室、信号硐室、矿车(凿岩机)修理硐室、避灾硐室等
(6)200吨选厂厂房建设及生产机器设备购置安装等
1.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整个矿山范围内所有相关项目的勘探、设计、采购和施工;
包括临建道路施工、安全防护、矿石开采、矿山修复等;
同时包含200吨选厂建设的厂房道路、厂房建设生产机器设备购置安装等。
1.6计划工期:以采矿证有效期内实际开采时间为准;
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勘探、设计、施工、矿石开采等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8估算总投资约:38.6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总造价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
并承诺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6业绩要求:
2.6.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个矿山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6.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矿山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7人员要求:
2.7.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在牵头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年检合格),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7.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7.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8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
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报名地点。
3.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4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 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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