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杨桃溪中游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6.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杨桃溪中游段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赤石街道新联社区中部、毗邻正在建设的深汕高中园项目,杨桃溪中游段防洪标准10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杨桃溪中游段1.4千米进行综合整治,河道设计宽度为34至36米并设置跌水,新建景观配套设施。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编写水土保持方案。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
(3)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成果文件,并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复(备案回执)文件。
(4)承办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提供相应会议材料,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5)与相关政府部门就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6)与勘察、设计等单位就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沟通,协助勘察、设计等单位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
(7)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批有关的其他事务。
2.服务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交获得相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成果文件及电子版。
3.服务成果:按服务内容提供水土保持相关成果和咨询服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8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水土保持专项服务费支付
1
首次
支付
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成果编制且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支付水土保持专项服务暂定合同价的70%。
支付水土保持专项服务暂定合同价的70%。
2
余款
支付
结算经财政评审完成且履约评价后,最多支付水土保持专项服务审定价的30%(履约考核金为合同审定价的10%,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90%,履约评价合格的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95%,中等的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98%,良好及以上的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100%)。
累计支付至水土保持专项服务审定价90%~10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明于合同内。
三、报价上限价要求
本次水土保持专项服务项目采购上限价为6.84万元(各分项采购上限价见附件报价单,报价时需标明各分项金额)。
备注:合同价以概算批复为准。如中选供应商报价高于概算批复价,则以概算批复价为合同暂定价,如中选供应商报价低于概算批复价,则以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审定价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和相关材料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社保购买记录及在职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禁止转包。
4.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8.提供企业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中标时间、合同价等),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中标时间、合同价等)。
注:同类工程业绩指防洪排涝相关业绩,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如提供超过3项,按前3项计,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信息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注:
(1)报价总价以万元为单位报服务项目总金额;
(2)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次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局办:zjsw_tc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101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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