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综合楼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综合楼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驿亭路 4 号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8年实施了“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综合楼改造项目”,将原绵阳市游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房改造为儿科综合楼、并对原业务综合楼及业务综合附楼内的布局进行了调整,新增编制床位 90 张(原床位40张,共计130张),新增职工 92 人(原职工48人,共计140人),该项目已于 2018 年 6 月投入使用,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现补办环评手续。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07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8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儿科综合楼1栋,并对原业务综合楼和业务综合楼附楼内的科室、床位布局等进行局部调整;规范生活垃圾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40万元,环保投资47.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并密封,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定期在污水池及周边环境中喷洒一定浓度的消毒剂降低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儿科综合楼楼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发电机废气通过布置于专用机房内,废气经抽排风系统收集并通过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预留烟道于发电机房楼顶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检验科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项目东北侧驿亭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涪江。
(四)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经消毒包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医疗固废)单位处置;病理性废物交由绵阳市殡仪馆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预处理池污泥消毒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食堂厨余垃圾委托经城管部门备案的单位定期收运;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医废暂存间、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完善医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合理容积的应急事故池;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加强管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7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30条“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护理院(站)设施建设与服务”。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了《关于调整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床位的通知》(绵游卫委发【2017】191号),同意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床位调整为130 张。本项目取得了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游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综合楼改造项目的批复》(绵游发改审批[2018]11号),同意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片区,根据《绵阳市韩家脊、沈家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布局图》,项目拟建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同时,地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总1998)字第8287 0150 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4646(综合股)
传真:0816-2297146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