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71.73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4-8788035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宝应县永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农【2023】4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应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Ⅰ标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提高灌区供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灌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总目标,现实施宝应县永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使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8.16万亩。
工程等别为Ⅲ等,总渠、丰收南干渠渠道级别为4级,所有支渠渠道级别为5级,渠首、涵闸、倒虹吸、渡槽等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泵站工程等级为IV等,对应的建筑物级别为4级建筑物。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应县永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根据所属地的不同共分为2个施工标段,施工Ⅰ标(合同编号:BYYFGQ-2024-S01):
本标段主要位于夏集、柳堡,标段建安投资约6071.73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1)水源工程:新建补水泵站2座。
(2)输水工程:丰收南干渠护砌7.433km,丰收北干渠护砌2.86km,永安干渠护砌2.424km,5条支渠护砌8.849km。
(3)排水工程:河道疏浚及生态防护13.44km。
(4)建筑物工程:拆建干渠生产桥2座,拆建支渠首 10 座、拆建节制涵 1 座、新建节制闸1座、拆建过路涵3座、支渠分水涵49座、倒虹吸2座。
(5)管护设施:新建干渠巡管道路2.82km。
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内容施工部分。(具体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投资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6071.73 万元。
2.4工期要求:293日历天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2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5月15日前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4年11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 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等级为优良,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30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验收签名表等);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2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5.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址: 宝应县苏中中路 358 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0514-8822242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4-87880356
电子邮件:1754380398@qq.com 
8. 备注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评标细则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22分
投标报价:                           70分
项目管理机构:                        8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S=T*A+(a1+a2+……+an)*(1-A)/n  
S为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为招标最高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 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2分)
1.1施工总体布置
(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2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水泥、黄砂、碎石、钢筋及砼等主要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5分)
1、施工围堰、施工降排水、施工期导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冬雨季施工技术及安全预案全面合理、防汛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置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1.4渠道(河道)工程施工及质量方案
(7分)
1、河渠(坡)清杂、疏浚、土方挖填、土料选择、土方调配方案、弃土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2、渠道护坡、护砌预制运输及安装(含植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3、渠道护岸工程(钢筋砼预制桩、预制混凝土插板桩)采购、存储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4、混凝土道路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5、苗木、草皮(草籽)运输保管、栽种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 程规范要求,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1.5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6分)
1、老建筑物拆除弃渣方案合理,满足环保水保要求,得1分。
2、补水泵站、渠系配套建筑物(桥梁、涵闸、渡槽、倒吸虹等)(需和设计对应)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2分。
3、房屋建筑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分1分。
4、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5、闸门、启闭机、拦污栅等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1.6质量体系、水保、环保、农民工工资、档案资料、信息化管理(2.5分)
1、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0.5分。
3、承诺使用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服务平台,并提出具体 的细化措施,措施可行,得 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2.2.4(2)
二、投标报价(7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  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  0.5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  1  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xA+(a1+a2+…+an)/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 0.7 、0.75 、  0.8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备注:投标报价分不得低于7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8分)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3.2项目经理业绩(2分)
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 3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一项不得分,每再增加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验收签名表等)。
3.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其中:1、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项目部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 0.3分,最多得1.5分。
3.4项目经理答辩   (3 分)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答辩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30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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