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某单位2024年油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某单位2024年油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2024-JQSCCK-F3001
- 项目概况:
1.设计内容:
(1)消防设施更新改造:投资503.75万元,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8.08万元,主要包含新建制式泡沫液罐1个,新建1000立方米寒区型消防水池1座,新建200平方米消防泵房1座,新建100平方米消防车库,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泵房改造与应急设施更新改造:投资138万元,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5.57万元,主要包含新建应急收发油场坪200平方米,配备应急接口工艺设备1套,新建1座150平方米泵站,加装150平方米罩棚,拆除现有泵站及配套设施,硬化300平方米场地,加装3台防爆离心泵,改造储油罐罐前排污管工艺等。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据此内容单独编发设计任务书。
2.服务内容:为该项目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调整、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全过程的设计及相关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决算之日止,为工程施工全过程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4.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5.标段及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本工程为1个包号(1个项目建设地点),总投资约641.75万元,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3.65万元。
6.本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服务要求及其它,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军队相关管理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要求投标供应商内部设置有机构、有相关制度措施、无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等,详见并填写《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二)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资人无外资(含港澳台)参股或控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申报上级部门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近3年(2021年-2023年,如2023年度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0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七)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承担石油化工类工程总投资规模不小于300万元的设计)(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八)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九)供应商信誉要求:
1.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不得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地域范围内);
4.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承诺声明。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08:30—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三)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取网上免费发售方式。
采取投标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采购人邮箱为:794672980@qq.com, 注意同时与采购人取得联系(王先生15354826205)进行确认。采购人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递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6.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近3年(2021年-2023年,如2023年度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0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9.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承担石油化工类工程总投资规模不小于300万元的设计)(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军队采购网”信誉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遵守国家和采购人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提供承诺声明。填写《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12.投标供应商无外资(含港澳台)参股或控股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声明函;
14.投标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阶段的资料查验“通过”,不代表投标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六、谈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4月28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三)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4月28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某单位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15354826205
质疑联系人:岳先生
质疑电话:17693491552
呼和浩特某单位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