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枢纽综合交通中心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商品住宅平均价评估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jbx-231025138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025138
项目名称: 宁波枢纽综合交通中心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商品住宅平均价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
项目地点: 海曙区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甬政办发[2022]38号文件规定,宁波枢纽综合交通中心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需选取第三方机构,评估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时的商品住宅平均价。
项目总预算: 2.50万元
服务内容: 对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范围内相应价值时点商品住宅平均价进行专业分析、评估,出具对应的商品住宅平均价,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质量要求: 满足委托人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5000元 ,上限:25000元 
价格说明: 一个项目2.5万,含商品住宅平均价及专家论证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0-25 15:48 至 2023-10-27 15:4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0月2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单位联系人: 叶老师
联系电话: 87076084
联系地址: 海曙区科创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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