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乾县扶贫办委托,就乾县部分贫困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乾县部分贫困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二、采购单位:乾县扶贫办
三、项目编号:SXBR【2018】-43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世纪大道阳光渭水华庭4幢2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029-3358129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峰阳镇峰西村(黄龙)道路建设
二标段:新阳镇三星村道路建设
三标段:城关街道办高陈村道路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40.932万元(其中一标段:44.132万元;二标段:52.8万元;三标段:4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具有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和工作业绩;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阳光渭水华庭4幢2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谢绝邮寄。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4:00 时;
2、谈判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4:00 时。
3、谈判地点:乾县瀚丰酒店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9-3358129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支行
账 号:61050110698800000017
陕西博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