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第一中学食堂燃气管道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62.9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9〕977号
预算金额62.94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第一中学
招标联系人齐荣山1594722161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8
公告正文
包头市第一中学食堂燃气管道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一中学食堂燃气管道工程单一来源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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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9〕97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CG-2019-10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1)授权委托书(写明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有效状态查询结果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5)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食堂燃气管道工程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7月23日 15: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7月26日 15: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G区B1411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 13:5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 13:5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第一中学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齐荣山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94722161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8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61021316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李杰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540172587 | ||||||||||
采购文件: | 包头市第一中学食堂燃气管道工程.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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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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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一中学、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正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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