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45.2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lnpj-w1009
预算金额45.21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某部
招标联系人马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427-32573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WLNPJ-W1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45.2120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指挥控制台(简约版)、操作台、执勤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分布式输入节
点、分布式输出节点、高压电网智能检测模块、高压电网数据处理终端、单防区扩展模块、
电网模块、两警联动终端(哨位型)千兆管理型交换机、一拖多USB 拓展器、HDMI 高清线、USB
延长线(两头都是公头)、电话机、指纹摇杆键盘、有线麦克风、施工安装,具体内容详见
第六章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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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兴(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并签订全程保密承诺书。
兴(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
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
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
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
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兴7.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并签订全程保密承诺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4单元
24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4单元
2401)
七、其他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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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
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
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yszb0624@163.com。 线下
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规则如下:
(1)付费方式:拒绝到付;
(2)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3)邮寄地址: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4单元
2401)
(4)接收人:张工
(5)联系电话:0427-3257345
(6)寄件人可以在邮寄包装上标注投标单位名称等字样;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邮寄风险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到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的投标文件包装破损、
丢失等情形造成投标单位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代理
机构、监管部门概不负责;
(9)接收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摄像录制接收投标文件的状态,确保密封完好后,
直接保存在开标地点,避免二次搬运造成的遗失或损坏。 千
(1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提前自行下载“腾讯会议”并于开标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
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开标前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并通过邮件方式向已邮寄
标书的投标人发放“腾讯会议”二维码,投标人收到二维码后尽快进入开标会议房间参加开
标会议,请给予配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某部
地 址:/
联系人:马助理
电 话:0427-282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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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427-3257345
电子邮件: lnyszb062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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