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变更公告】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cnccc-fw-gk-549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硝萌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慧022-66504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变更后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提供针对锦州9-3油田以及旅大27-2/32-2油田中转油轮外输作业提供海事申报代理服务和提供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原油船货代理。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渠道: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5494/01
发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主要技术规格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招标编号:23-CNCCC-FW-GK-549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8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hihui2@cnooc.com.cn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提供针对锦州9-3油田以及旅大27-2/32-2油田中转油轮外输作业提供海事申报代理服务和提供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原油船货代理。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渠道: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发布媒介
标段信息
1.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5494/01
发标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招标编号:23-CNCCC-FW-GK-549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8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hihui2@cnooc.com.cn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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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变更后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提供针对锦州9-3油田以及旅大27-2/32-2油田中转油轮外输作业提供海事申报代理服务和提供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原油船货代理。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渠道: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5494/01
发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主要技术规格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招标编号:23-CNCCC-FW-GK-549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8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hihui2@cnooc.com.cn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
联 系 人:林硝萌 |
电子邮箱:linxm9@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02225802221 |
异议受理人:石慧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71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
联 系 人:石慧 |
电子邮箱:shihui2@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02266504871 |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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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提供针对锦州9-3油田以及旅大27-2/32-2油田中转油轮外输作业提供海事申报代理服务和提供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原油船货代理。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渠道: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发布媒介
标段信息
1.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5494/01
发标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收集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原油外输靠泊计划; 根据锦州9-3油田及旅大27-2/32-2油田外输靠泊计划,按照监管单位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有效性进行预审:收集绥中终端原油外输计划,在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海事申报(包括货报和船报)、船舶压载水和能耗申报、船舶抵出港申报等相关申报工作,保障提油轮正常靠离泊作业;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辽宁省葫芦岛海事局船舶抵出港预报申报资质备案并提供公司状态截图。(查询方式:口岸物流网-船舶综合服务系统页面公司状态)。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货物代理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招标编号:23-CNCCC-FW-GK-549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慧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8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hihui2@cnooc.com.cn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 |
采购人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 ||
联 系 人:石慧 | ||
电子邮箱:shihui2@cnooc.com.cn | ||
邮 编:100027 | ||
联系电话:02266504871 | ||
异议受理人:石慧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71 |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
相关附件下载
销售公司油轮海事申报代理服务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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