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东星大道办公楼加装无机房乘客电梯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2-08-10 08:45:34 | |
是否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东星大道办公楼加装无机房乘客电梯项目比选失败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否决参选情况 1.西子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部分条款应答方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成都奥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及“第六章 商务要求”应答方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3.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未提供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4.1.6中“有效参选人为两家时可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比选”,本项目通过初审后的有效参选人为两家,经评选委员会判定本项目无竞争性,故评选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项目比选失败,建议重新组织比选。
公示期: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108213786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861132698@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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