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小康路东侧、太湖路南侧房屋及附属残余价值拆除权转让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sq20237536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主任13951063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小康路东侧、太湖路南侧房屋及附属残余价值拆除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小康路东侧、太湖路南侧房屋及附属残余价值拆除权转让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SQ2023753629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7月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7月19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753229547W
所在地:泗洪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9幢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泗洪县小康路东侧、太湖东路南侧交汇处的房屋建(构)筑物等
参考面积
约21470.26㎡
其他说明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转让标的
评估情况
转让评估价
1243520元
评估机构
宿迁海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宿海通评报字(2023)第1069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6月15日
挂牌底价
1243520元
特别事项
说明
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当在现场勘察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合理估价标的价值,谨慎出价。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按照标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转让资料所载数量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无论转让标的移交时与转让资料所载内容是否一致,均不调整成交价款。
2.标的以现场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可实地测量标的数量,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误差等情形提出异议。
3、履约保证金为200000元整,于合同签订前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履约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在双方履约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返还。
4.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转让方交付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完成拆除并清运出场,确保拆除范围内的地面为素土状态,否则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未完成工作量的相关施工费用。
5.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6.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拆除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拆除及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二、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勘察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曹主任,13951063877。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转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2.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3.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拆除合同》为准。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拟选派具备C类安全证专职安全员一名。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宿海通评报字(2023)第1069号
2.产权文件
3.相关处置批复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意向受让方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5)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6)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7)B类安全证书;
(8)C类安全证书;
(9)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居民身份证;
(10)受让申请及承诺函(详见附件);
(11)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12)2023年1-6月意向受让方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凭证。
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 。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250104878685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处置方式:
5.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5.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6.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7月20日上午0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15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扣除巳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的尾款一次性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3.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陈先生  ;     转让方:曹主任
联系电话
18361898515;          1395106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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