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龙兴大道)道路及管廊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2020] 774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包公大道(二十埠河一龙兴大道)道路及管廊工程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 市建投集团支付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龙兴大道)绿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1278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GZ01278-1;2023BFFGZ01278-2;2023BFFGZ01278-3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 包公大道项目位于合肥市东北片区,主要对现状包公大道进行快速化改造,项目西起二十埠河,东至龙兴大道,全长约 15.5 公里,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规划红线宽 55-60 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下空间附属设施,绿化种植与养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答疑等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 9421万元;1标段:2300万元;2标段3550万元;3标段3571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3个施工标段:
绿化1标段为包公大道施工一标段(5+41-13+02、17+62-27+65、43+00-68+22)全长约4.5公里,红线宽55-60米,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内范围内绿化,包含高架桥下绿化,侧分带绿化及人行道行道树;四里河管线桥两端绿化恢复以及涉铁段(27+65-43+00段)红线外绿化恢复。包公大道施工一标段环卫柜穿孔铝板幕墙。
绿化2标段为包公大道施工二标段及施工三标段,施工二标包公大道范围68+22~97+24,西起护城路东至桂王路,本段长度2902m,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行道树、机非分隔带、中央绿化带以及路侧绿线内绿化。施工三标段包公大道范围97+24~110+54,西起桂王路东至临泉东路,本段长度1330m,同时包含桥头集路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行道树、机非分隔带、中央绿化带以及路侧绿线范围内绿化补植。包公大道施工二、三标段环卫柜穿孔铝板幕墙及开闭所穿孔铝板幕墙;公共厕所1、2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电气工程等。
绿化3标段为包公大道施工四标段及施工五标段,施工四标段包公大道范围110+54~134+78,西起临泉东路东至团结大道,本段长度2424m,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行道树、机非分隔带和中央绿化带以及两侧绿线修复。施工五标段包公大道范围134+78~161+00,西起团结大道东至龙兴大道,本段长度2622m,同时包含龙兴大道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行道树、机非分隔带和中央绿化带内绿化,绿线部分区域进行补植。包公大道施工四标段及施工五标段环卫柜穿孔铝板幕墙及开闭所穿孔铝板幕墙。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自 2018 年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标段、3标段:自 2018 年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7日00:00至2023年07月17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30、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明
电 话:05516262212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0、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467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003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03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46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标段简称:3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240038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467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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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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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通过2023-06-260天0小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