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科创中心等配套项目的招商公告
金额
5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0
公告正文
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 循环经济示范园科创中心等配套项目 的招商公告

经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委托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实业)实施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科创中心等配套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春晓实业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范围及规模: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科创中心等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循环经济示范园科创中心及标准化厂房二期二标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文创楼、标准化厂房、职工宿舍等,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探、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

2.科创中心及标准化厂房等建设。

3.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招商人和招商中选投资人共同投资。

二、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为春晓实业与中选投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投资、建设和移交等事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春晓实业认缴1500万元,持股30%;中投资人认缴3500万元,持股70%。项目公司成立后,按照招标流程确定EPC总承包单位。项目具有经营性收益的部分设施由项目公司运营,项目运营收益(租售)用于补充项目公司收入;若项目公司有盈余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红。春晓实业在项目建设期内,将本协议项目总投资的30%1.5亿元(包括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全部支付至项目公司账户,用于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融资等方式筹集(融资利息由中选投资人承担),保项目正常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春晓实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对中选投资人所持的70%股权进行优先收购,项目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完毕之日为股权收购日。

三、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时间:中选投资人需在30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移交。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需提供类似投资项目20万平方米以上业绩清单(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四)同时需具备一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响应本次招商。

(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五、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春晓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

六、招商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须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在201971017:30时前(北京时间/到账时间)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公开招商谈判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该招商保证金转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6930188000001101(备注:招商保证金)

七、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9621―2019710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选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埇桥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站。

八、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71017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九、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公示3天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春晓实业签订《项目招商协议》。投资人中选后不与春晓实业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春晓实业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十、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 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循环经济示范园时村路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7#一楼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5573310219

安徽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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