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 现对 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单身宿舍电器 更新 服务商遴选项目 进行公开 竞价采购 。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单身宿舍电器更新服务商遴选 。
1.2 项目 编号: CSN-HBF-BDC2024004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项目概况: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集体宿舍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南航花苑小区,宿舍 159间,每间宿舍设置2个床位。拟采购一家服务商,提供房间电器(空调、热水器、洗衣机)供入住员工使用,服务商按月收取电器租金。在电器设备使用年限达到如下标准后 (空调 8年、电热水器6年、洗衣机10年) ,服务商需更新设备 。
1.5 采购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间 ) |
租金 限价 ( 元 /月/间 ) |
总价限价 ( 元 /月 ) |
备注 |
1 |
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单身宿舍电器更新服务商遴选 |
159 |
180 |
28620 |
|
合计 |
28620元 |
注 : ( 1 ) 供应商就提供房间电器设备及相关服务分别与 入住员工签订 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 。
( 2) 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采购数量以实际 提供服务并签订合同的 房间数量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 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1 |
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单身宿舍电器更新服务商遴选 |
武汉市江汉区 单身宿舍 南航花苑小区 |
( 1 )设备更新时间: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 ( 2)租赁合同时间:首租期为1 年。如服务商提供的设备标准及运行状况符合约定,合同自动续期。 |
1.7 交货期 /服务期: 服务商在中标后 1个月内和入住员工签订使用(或租用)合同,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电器设备的采购、安装 。
1.8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 报价 的 供应商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 或 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竞价项目 。
2. 3 不接受被列入南航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被列入南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加。
2.4 其他要求: /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 文件的获取3 .1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202 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 4 年 5 月 30 日 ;
3.2 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 相关说明 )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形式将竞价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4日9时00分, 地点为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 1号南方航空大厦 。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 1号
邮编: 431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屈先生 , 027-85301067
EMAIL: quzhe@csair.com
6 、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提出疑问。
6 .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 1号南航大厦综合保障部
采购 代理机构联系人: 屈先生
联系电话: 027-853001067
6 . 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 1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7-85301575
6 . 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竞价 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