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市公资交(地)字告〔2023〕28号
经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由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安顺开发区2023-开挂-16号号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规模(m2) |
||||||||
2023-开挂-16号 |
安顺经开区开四号路与开六号路交叉口北侧) |
16475.11 |
居住(兼容商业) |
2.5 |
22 |
35 |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安开2023规条字009号)》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4330 |
866 |
10或10的倍数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需要共同说明的情况:
1、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补偿,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于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土地并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交付土地。
3、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林木的,竞得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4、出让地块范围内因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电缆、光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施等),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5、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参加竞价者在报名前须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了解地块详细情况。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开挂-16号: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按出让起挂价的20%缴纳保证金866万元。
2、该地块内涉及代征代拆代建道路4354.65平方米、代征代拆代建公共绿地1190.57平方米、代征代拆代建河道595.17平方米,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3、竞得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安开2023规条字00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4、该地块建设工期建议交付后一年内开始动工,三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5、竞得者须对该地块作出地质灾害评估,评估可以进行工程建设后方可开工建设。
6、竞得者需严格按照《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自然资函〔2020〕180号)及相关规定实施成品房建设。
7、该地块竞得人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住建通〔2020〕57 号)及相关规定实施装配式建筑。
8、该地块涉及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四条从住宅面积中扣减;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户均3.2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标准配建,从住宅面积中扣减;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独立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按30平方米/100户从住宅面积中扣减;物管用房,按《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从住宅面积中扣减。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用房与地块同步开发、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建成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出让成交确认后,将地块成交信息分别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网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者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出让成交确认书作废,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2、合同签订时将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分期支付且必须在一年之内缴清,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竟得人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四、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提交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书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月5月17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地块的挂牌时间及报名交纳保证金和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申请报名时间 (2023) |
交纳保证金及提交报名申请资料截止时间 (2023) |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2023) |
挂牌时间 (2023) |
挂牌截止时间 (2023) |
4月14日至5月15日 |
5月15日下午17:00时 |
5月16日上午12:00时前 |
5月4日至5月17日 |
5月17日下午16:00时 |
六、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条件,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30时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6:00时止。
八、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与银行账户
1、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30时—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时止。
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或备注栏中正确无误地写清楚下载出让资料时获取的9位随机码(附言或备注栏中必须填写9位随机码,不要填写其他任何信息)。
3、本次挂牌采用电子报名,请各竞买人合理的安排办理登录帐号时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顺市开发区迎宾路管委会大楼)
联系电话: 0851-33416939 0851-3335026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买人,需电话联系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入场登记获取登录帐号,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部电话:33343719)
2.竞买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竞买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获取的出让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竞买人下载出让资料后需线上上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注:其中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购买的出让资料里有表格,只需代办人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同时法人自己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请务必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指南”中的“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