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az0991-202301-01f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洪丹0717-3810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991-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035
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10000.00(元)
6、最高限价:410000.00(元)
7、采购需求:
负责工作日职工自助餐需求(早、中)和接待、会议用餐;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
6.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6.3、拟派本项目大厨师傅兼负责人 1 人、白案面点大师傅 1 人均须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及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健康证) 
6.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服务人员至少 3 人(打荷厨师、洗碗工、服务员)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
6.5、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大门右侧附五楼3楼)开标会议室)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磋商。
3、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5号
联系方式:18007205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丹
电   话:0717-3810660
 
 
 
 
 
 
                                                       2023年 1 月 17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