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就“铜陵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同舟采购【2019】01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同舟采购【2019】018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1562769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1505620220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万锦新城B区5栋9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13515627696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同舟采购【2019】018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17日
总成交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铜陵有色设计研究院 | 铜陵市杨家山街道 | 29.0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春霞、赵军、孙葆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结合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从基地的规划引导、体制机制创新、先进适用推广应用、标准制修订、项目策划与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部门协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基地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具体安排;对于重点项目要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入手,在现有基础上,提出未来3年内对完成基地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规划。对重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综合利用数量、规模、主要产品产值、市场情况、技术路线、投资和经济效益、节能环保设施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做出投资估算。服务期为30日历天。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结合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从基地的规划引导、体制机制创新、先进适用推广应用、标准制修订、项目策划与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部门协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基地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具体安排;对于重点项目要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入手,在现有基础上,提出未来3年内对完成基地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规划。对重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综合利用数量、规模、主要产品产值、市场情况、技术路线、投资和经济效益、节能环保设施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做出投资估算。服务期为30日历天。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同舟采购【2019】01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5日
采购日期:2019年06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有色设计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铜陵市杨家山街道
成交金额:29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结合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从基地的规划引导、体制机制创新、先进适用推广应用、标准制修订、项目策划与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部门协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基地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具体安排;对于重点项目要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入手,在现有基础上,提出未来3年内对完成基地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规划。对重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综合利用数量、规模、主要产品产值、市场情况、技术路线、投资和经济效益、节能环保设施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做出投资估算。服务期为30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评审企业及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铜陵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总体规划 |
2007年9月22日 |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原因:无
书面推荐供应商的理由(采用推荐方式产生供应商的):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春霞、赵军、孙葆军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056202200
社会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万锦新城B区5栋901室
项目负责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515627696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0.4万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注: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18号;联系电话:15056202200),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其作出回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万锦新城B区5栋901室;联系电话:13515627696)。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