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16:41:01 次 文章字号: 大中小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防园(民兵训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德建发采2022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国防园(民兵训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批 |
1 |
135万元 |
注: |
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将为无效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2-6-15至2022-6-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南路228号4楼,电话:0572-8076506)
3.标书售价:现场领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元):5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7-6 0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厚德街80号(春晖小学北侧)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10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2-7-6 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厚德街80号(春晖小学北侧)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10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7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千秋支行
帐 号:120528080900006201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D. 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4.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函》;(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须提供此项;其中财产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
十二.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只允许各投标人委派一名授权代表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授权代表)。
2.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开标。投标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所有入场人员须在开标前接受代理公司防疫安全检查和登记,佩戴口罩和体温测量,同时扫码“德清通”出示结果,投标人员如果行程码上带*号(或德清通黄码)的需要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来投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实时测量体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未能出示“绿码”或体温异常等原因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等相关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2-8286926
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盈、章丽娜
电话(传真):0572-8076506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南路228号4楼
3、监督部门名称: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8070193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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