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0551-633572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第三批次项目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第三批次项目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23]5号、关于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项目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第三批次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6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00068-1;2024BBBBZ00068-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片区树荫苑、临滨苑等8个排水户雨污混接改造。中山路、西藏路、天山路等11条市政道路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病害修复、清淤等,涉及道路长度约3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小区和市政道路管网的雨污混接和排水管(涵)质量问题进行溯源、调查、检测(含病害检测)、测绘、物探、流量监测、新建、修清疏雨污水管网(箱涵)、混接点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08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质保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止。(其中施工阶段暂定工期约240日)
2.9 招标范围:包括塘西河流域排水管网排查复查检测,树荫苑、临滨苑等8个排水户雨污混接整治,中山路、西藏路、天山路等11条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施工图设计及新建、改造、维修、清淤、病害修复等施工以及涉及到的绿化迁移、市政破复等。项目总造价约20800万元,拟分2个标段实施,其中1标段概算为10450万元,招标范围为树荫苑、临滨苑、高速时代城、方兴花园、高速时代公馆、信达公园里、广西路、天山路、庐州大道、湖北路、华山路、包河大道、其他零星市政管网改造维修、全流域雨污水排水管网排查复查检测,涉及到的小区最大改造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排水管道管径最大为1600毫米,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上述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2标段概算为10350万元,招标范围为书香门第、单位写字楼等零星混接排水户整治、中山路、方兴大道、西藏路、徽州大道、长沙路、涉及到的小区最大改造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排水管道管径最大为1800毫米,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上述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61万元(其中1标段:181万元;2标段:18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监理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房建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承担市政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5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5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51-6335728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3、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