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82076
预算金额142.63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工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416-3727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01月17日 05: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5:3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2.6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采购单位辽宁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4169602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727777
附件:
附件1(货物类谈判)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修改(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2-19 至 2022-12-22
撰写单位: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佟伟静
(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82076
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26,300.00
最高限价(元):1,426,3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lnkllnkl@126.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发布媒体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
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 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 者 以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将 加 密 备 份 文 件 发 送 至 邮 箱 lnkllnkl@126.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 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 CA 的插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防疫要求:按锦州市最新防疫措施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方式: 15941696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 0416-3727777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118294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416-372777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