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FCG(JZXCS)-2023-5
项目名称: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2405.57
最高限价(元):452405.5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452405.5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整村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PDF),否则不予认可。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
5、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业主为:温宿县乡村振兴局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温宿县
联系方式:13345352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温宿县复兴大道670号
联系方式:0997-4028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小勇
电 话:0997-4028097
附件下载: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doc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doc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清单.rar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清单.rar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pdf 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pdf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温宿县托乎拉乡河畔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WS-ZFCG(JZXCS)-2023-5 |
2 | 采购代理机构: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招标内容:整村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标书内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现场报价为第二轮报价。 |
4 | 工期:30天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具有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6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 |
8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 |
9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10 | 开标日期:2023年03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备注: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13 | 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 |
12 |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3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15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16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
17 | 中标公示及中标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温宿县人民政府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
18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 |
19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0 | 场地使用费:本项目不做要求。 |
21 | 付款方式:签订合时约定。 |
22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3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4、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为10%;(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
25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
26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7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提前准好上述审查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提供书面说明的有效时间为30分钟,逾期提供或者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8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7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97-4028097 |
初步评审 | 评审内容 | |
初步评审 | 1 | 投标人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
初步评审 | 2 |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 |
初步评审 | 3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
初步评审 | 4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
初步评审 | 5 | 投标代表授权书是否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初步评审 | 6 | 投标文件针对工程是否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
初步评审 | 7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
初步评审 | 8 | 是否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工程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改动) |
初步评审 | 9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工期期限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初步评审 | 10 | 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范围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初步评审 | 11 |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是否出现连续亏损,且其亏损数额较大,对其履约存在潜在重大影响的; |
初步评审 | 12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初步评审 | 13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经济报价K1 | 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等因素;产品故障率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投标人有组织管理能力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投标人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70分 | |||
1 |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 0-20 |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期进度安排;施工方案以及验收组织安排逻辑严谨、可行性高、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有根据项目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得14-20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可行、工期进度安排紧促,未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以及验收组织安排逻辑不经心、不充分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部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得7-14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未切实考虑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延期交工风险;施工方案以及验收组织安排无逻辑性、可行性较差、未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技术要求的;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得0-7分。 |
2 | 全面性(19分) | 0-6 | 施工方法先进,符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地点,周围环境,地理位置的得3-6分;存在缺陷,施工方法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未考虑项目所在地综合条件的得0-3分, |
2 | 全面性(19分) | 0-6 | 施工设备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设备投入充足,劳动力计划满足工期要求及施工要求,能确保如期完工的,得3-6分;有施工设备,但不能充分满足施工要求,设备投入较少,劳动力计划安排紧促,有延期完工的风险的,得0-3分。 |
2 | 全面性(19分) | 0-4 | 有详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举措且合理可行的,每一项得2分,共计4分,没有不得分。 |
2 | 全面性(19分) | 0-3 | 平面布置可行,动线合理,不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的得3分,平面布置一般,动线不流畅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3 | 先进性(12分) | 0-12 | 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提案者,方案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8-12分;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提案者,方案一般,缺乏逻辑性,可行但无具体措施,且未考虑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8分;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提案者,方案不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缺陷,无具体措施的得0-4分。 |
4 | 针对性(10分) | 0-2 | 质保体系:方案健全、有具体措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2分;方案不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缺陷,无具体措施的得0-1分。 |
4 | 针对性(10分) | 0-2 | 安保体系:方案健全、有具体措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2分;方案不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缺陷,无具体措施的得0-1分。 |
4 | 针对性(10分) | 0-2 | 安全措施:方案健全、有具体措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2分;方案不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缺陷,无具体措施的得0-1分。 |
4 | 针对性(10分) | 0-2 | 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健全、有具体措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2分;方案不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缺陷,无具体措施的得0-1分。 |
4 | 针对性(10分) | 0-2 | 创优措施:方案健全、有具体措施,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2分;方案不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缺陷,无具体措施的得0-1分。 |
5 | 缺陷责任期服务承诺(5分) | 0-5 | 有完善的缺陷责任期服务承诺,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具有应急措施方案,违约存在经济处罚且措施可行的得3-5分;缺少缺陷责任期服务承诺,未专门配备服务人员或服务热线,应急措施方案明显存在缺陷,违约无实质性处罚的得0-3分。 |
6 | 标书制作情况(4分) | 0-4分 | 编制内容完整、齐备、叙述严谨;标书有目录、无错页、漏页现象的得2-4分;标函标志内容不完整、叙述简单;标书无目录、有错页或漏页现象的得0-2分。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 |
姓 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 称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
毕业学校 |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经 历 | ||||||||
年 月 | 参加过类似项目和名称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职务 | 学历 | 职称 | ||||||
参加工作年限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 |||||||
专业资格1 | 资格证书编号 | |||||||
专业资格2 | 资格证书编号 | |||||||
主要工作业绩 | ||||||||
年 月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服务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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