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 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扬行审投资发[2022]1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南科能源再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赵庄填埋场南侧,泰达焚烧厂西侧。
2.2 工程规模:新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厂1座,设计规模为400t/d,预留远期扩建200t/d的用地位置。厂内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厌氧消化区、沼气净化利用区、污水处理区、管理楼、门卫、辅助用房等各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控、通风、除臭、消防等工程建设,以及厂内总图、绿化、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停车场、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扬州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24.18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其它:监理业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为2人,其中:
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1人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为2人,其中:
1人专业要求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1人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本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4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10.3外地企业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并原件扫描上传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中,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0.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和定标方案见招标公告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7.2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南科能源再生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 |
邮编: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琨 |
电话: |
电话:1985150950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 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3 年7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