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394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1-441300-04-01-728665
预算金额139400万元
招标公司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52-21125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已由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以惠能重核准〔2022〕28号文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201-441300-04-01-728665)同意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的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惠州港荃湾作业区黄毛洲岛
2.4 项目规模:工程建设用地红线面积143388m2,设计装车能力50×104t/a,管道输送能力225×104t/a,总周转能力400×104t/a,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包括1台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3储罐和1台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4储罐,4台4000m3液化烃常温压力球罐,以及压缩区、泵区、LPG装卸车区、地面火炬等配套工艺设施(含库区与码头连接工艺管线,库区与埃克森美孚连接工艺管线),跨海连接管廊以及消防水罐、应急池(罐)、海水取水排水设施(含取水口、排水口、取水泵站)、变电所等公用工程和办公楼、控制楼、维修间、仓库等辅助设施;一期周转能力250×104t/a。
二期预留2台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储罐,4台4000m3液化烃常温压力球罐。
2.5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一期估算总投资为13.94亿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3,136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6.1招标范围:一期的1座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3储罐和1座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4储罐,包括但不限于桩基、预应力混凝土外罐、钢内罐、罐内接管(至罐顶外第一片法兰、含底阀安装不含低温泵)、罐内保冷(含接管保冷至罐顶外第一片法兰)、场地四周围墙、进出场道路和低温罐区道路、招标人监理人用临时办公区(临建)。
2.6.2工作内容:
(1)包含施工准备、测量放线、临时设施建设、所有材料(不含底阀)采购、外委加工及现场施工(含大型施工机械及所有措施项);所有工程和材料检验(含真空试漏)、试验及沉降测斜观测(不含桩基检测和焊缝最终的无损检测);氮气干燥置换;工程建设期全场的门禁及安保、除尘设施、临时办公区物业及安保等。
(2)配合报批报建、预冷。
2.6.3具体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2.7工期要求:采购施工总工期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低温储罐干燥置换合格止;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4施工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2%计算,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 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9、其他事项
9.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9.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9.5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含在固定总价部分内,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计费方式支付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60%计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大亚湾澳头荃湾小区综合大楼三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6622828671
招标代理人: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211250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招标日程安排表
本招标项目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已由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以惠能重核准〔2022〕28号文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201-441300-04-01-728665)同意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的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惠州港荃湾作业区黄毛洲岛
2.4 项目规模:工程建设用地红线面积143388m2,设计装车能力50×104t/a,管道输送能力225×104t/a,总周转能力400×104t/a,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包括1台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3储罐和1台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4储罐,4台4000m3液化烃常温压力球罐,以及压缩区、泵区、LPG装卸车区、地面火炬等配套工艺设施(含库区与码头连接工艺管线,库区与埃克森美孚连接工艺管线),跨海连接管廊以及消防水罐、应急池(罐)、海水取水排水设施(含取水口、排水口、取水泵站)、变电所等公用工程和办公楼、控制楼、维修间、仓库等辅助设施;一期周转能力250×104t/a。
二期预留2台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储罐,4台4000m3液化烃常温压力球罐。
2.5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一期估算总投资为13.94亿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3,136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6.1招标范围:一期的1座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3储罐和1座12×104m3预应力混凝土低温C4储罐,包括但不限于桩基、预应力混凝土外罐、钢内罐、罐内接管(至罐顶外第一片法兰、含底阀安装不含低温泵)、罐内保冷(含接管保冷至罐顶外第一片法兰)、场地四周围墙、进出场道路和低温罐区道路、招标人监理人用临时办公区(临建)。
2.6.2工作内容:
(1)包含施工准备、测量放线、临时设施建设、所有材料(不含底阀)采购、外委加工及现场施工(含大型施工机械及所有措施项);所有工程和材料检验(含真空试漏)、试验及沉降测斜观测(不含桩基检测和焊缝最终的无损检测);氮气干燥置换;工程建设期全场的门禁及安保、除尘设施、临时办公区物业及安保等。
(2)配合报批报建、预冷。
2.6.3具体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2.7工期要求:采购施工总工期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低温储罐干燥置换合格止;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4施工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2%计算,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 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9、其他事项
9.1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9.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9.5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含在固定总价部分内,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计费方式支付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60%计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大亚湾澳头荃湾小区综合大楼三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6622828671
招标代理人: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211250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大亚湾【2023】017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3-31 09:0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3-04-07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4-09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4-10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4-21 10:0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4-21 10:00:00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3-04-21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3-04-21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4-21 10:00:0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3-04-21 10:00:00 | 评标地点 | 3号评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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