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零星整修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dfjt-g1001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添0591-875799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某部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零星整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零星整修工程
项目编号:2024-JHDFJT-G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添、吴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99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某部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 15980183640 、0591-24942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添、吴莹莹、0591-8757992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零星整修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某部零星整修工程(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序号
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
概况
1
福建福州、宁德
某部零星整修工程(重新招标)
2000000元
该工程预算经费200万元,根据发包人要求组织维修,以合同期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为准

 
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施工技术要求:执行现行国家、军队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能力,且应符合具备以下条件(以下条件为“否决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的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投资背景。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无连续三年亏损。
4、信誉要求:信誉情况良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平台以及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贰级建筑工程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近 五 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工程质量合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55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 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土建、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施工管理、结构、土建专业等均符合 “ 建筑工程 ”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近 五 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 2 月 19 日至2024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附件中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1的格式要求)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
保密承诺书原件(按附件3的格式要求);
无涉外资金及涉外背景承诺书(按附件4的格式要求) ;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要求:仅限于电汇(转账),并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⑴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⑵  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 2024-JHDFJT-G1001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汇凭证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⑶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保密
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图纸、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印、拍照、记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参与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遗失或泄露,除没收图纸资料押金外,另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八、招标代理
招标人已委托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和招标人的授权组织招标活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队
联 系 人: 赵先生 15980183640 、0591-249425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350000 
电  话:0591-87579923,传真: /  
联系人:谢添、吴莹莹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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