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号炉空气预热器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58/19-zb-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晶晶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饶红建010-8356579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31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0-08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58/19-ZB-01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号炉空气预热器技改工程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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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项目规模:2×300MW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5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ZB-01301

空气预热器技改工程

原锅炉空气预热器采用卧式顺列四回程布置,现对烟气流向第四个回程的管箱进行改造,拆除原12168根管子,更换为三维肋片管式管箱,项目包含原设备拆除、新空预器管箱加工制作及采购、运输及现场安装施工,同时包括施工中所需机具、起吊器具、焊接材料、外护板及保温恢复、垃圾清运等,招标方不提供任何设备材料。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空气预热器技改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内签订。②签订合同内容包含100MW机组及以上三维肋片式空预器设计或制造或改造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合同签署日期、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附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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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0-08 14:302022-10-16 22:00

2.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9152、13810767662。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10-31 09:30

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2.开标时间:2022-10-31 09:30

3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华泰街1029号

联 系 人:商务:魏晶晶/技术:马良成

电 话:18599107207/18599107227

电子邮件:53766764@qq.com/6523971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饶红建

电 话:010-83565792

电子邮件:raohongjian@chd.com.cn

服务质量监督邮箱:zhaobiaoerbu@chd.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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