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HSDN2024-DN-C001-1]定南县天九镇环保设施提标运维(二期)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定南县天九镇环保设施提标运维(二期)
(项目编号:HSDN2024-DN-C001-1)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著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4 年 02 月 26 日
甲方(采购人):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
乙方(供应商):江西著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02 月 06 日赣州弘盛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定南县天九镇环保设施提标运维(二期)项目的成交结果和磋商文 件(项目编号:HSDN2024-DN-C001-1)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详细价格、服务要求及其他有关合同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 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服务内容及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定南县天九镇洋田、油田、横山、樟联、桃西、兴隆、宾光、九曲、新坳、天花等 10 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运维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5 日,即 2 年。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45000 元整(大写:伍拾肆万伍仟圆整)。该合 同总价是本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第三条付款进度和方式
付款进度: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后,申请首季款项,按季度付款,每 个季度 68125 元(大写:陆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圆整)于本季度运维期满后且运 维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到乙方账户。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 理支付手续。
户名:江西著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53290188000101146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第四条其它费用:
1、为提高运维服务质量,洋田站点电费由甲方承担,其余站点电费由乙方 承担;天花村黄金湾站点(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点)光伏收益在运维期间归乙 方所有,运维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2、运维期间设施、设备更换,单件金额达 1500 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单 件金额 1500 元以下的出乙方承担。
3、涉及到项目改造的站点,根据工期时长,运维顺延或核减相应运维费用。
第五条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及 其用户在使用该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它合法权益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 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侵权、意外及第三方引起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第六条服务质量
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 术符合采购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 欠款总额的 0.0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部分价款 总额的 0.0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总额的 5%,逾期交付部分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服务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成果材料。乙方 向甲方支付服务总额的 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整改,服务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服务,乙方退回全部价款,并按第七条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 受的损失。
7、乙方所服务内容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 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 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出入的,以补充协议 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技术服务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障和监督现有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
2、甲方必须保证其污水处理设施安装符合国家规范,水站具有防雷、防盗、稳压设施。
3、甲方的污水设施的各主辅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 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建设的有关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4、不得损坏污水处理设施或蓄意影响设施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 乙方的正常工作。
5、为污水处理设施提供水、电源、通信等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并 为污水处理设施提供避雷、接地、稳压、防盗等安全设施。
6、若停产或遇停电、停水及检修等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和数据传输的情况时,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出现紧急停电时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上 报监管环保局。否则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或停运及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相 应责任。
7、需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便,不得阻碍乙方工作人员进厂维护工作。
8、需明确污水处理岗位责任人,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甲方及乙方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上述单位作相应变更。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按照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负责所委托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运 维,主要包括日常巡检、维护保养、设施维修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 排放工作。
1.运营服务每周工作
1、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维护,检查各个水站的运行状态和水质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污水进水口及出水口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
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及水质情况。
4、检修和维修污水处理设备,包括泵站、曝气设备、过滤设备等,保证设
备的正常运行。
5、根据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 处理设备故障。
6、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7、进行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包括诊断故障原因、修复故障、测试设备 的运行情况等。
2.运营服务月度工作
1、检查转换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对污水处理设施泵、管等进 行一次检查,检查药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2、检查流量是否发生变化。
3、检査设备、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
4、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 取水管路、药剂系统和进水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
5、每月形成运维台账和运维图片。
3.其他预防性运营维护工作
1、保持机房、加药房、设施周边的清洁,保持设备清洁。
2、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巡检记录;故障及维修记录。 3、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记录及操作规范。
4、各种运维活动的操作指导文件和运维管理制度。
5、各项运维活动需要保证安全作业,不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