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东海镇)项目-道路桥梁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资格审查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提供职称证书(如未明确专业或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的,则另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注:本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现修改为:“提供职称证书,(如未明确专业的,则另提供学历证书)注:本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二、本补充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