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我公司在紫檀街路、东福路、三郊路和枫秀路等原有的28座候车亭广告位位置对外公开租赁。租赁公示如下:
一、租赁经营事项:
1、租赁人须在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指定的场地范围(28座公交候车亭广告廊)发布广告,其中:三郊路6座、东福路2座、枫秀路5座和紫檀街路15座。上述候车亭6年年限的广告经营使用权租赁给租赁人,广告经营使用权期满后,出租方无偿收回所在位置候车亭的广告经营使用权。
2、租赁人须在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指定的候车亭位置上发布广告,发布广告范围为商业广告,但不得擅自进行发布违反国家规定广告内容等活动。租赁人在租赁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租赁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3、28座公交候车亭按现状进行招标,应标人在参与招标后视为已充分了解28座公交候车亭现状情况并予以接受。
二、租赁期限:
租赁经营期限为6年,即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租赁经营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持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
三、竞标人资格:
1、经营资格须有莆田市广告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标人须知:
竞标人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3、竞标人身份证4、法人代表委托书
五、竞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信息与招标时间: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2022年4月26日17点00分前应向招标人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以交款为准)即取得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开户行: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招标单位账号:9040**************3050;
招标单位联系人:郑先铭;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015;
本次招标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时整。
六、租赁人承租范围:
28座候车亭广告位承租的位置范围为:
1、候车亭广告灯箱位置,但不包括线路牌灯箱位置;
2、本次候车亭广告位承租地理位置、数量和站点名见下表:
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候车亭广告位承租地理位置、数量和站点名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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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路段 |
所在乡镇 |
站点名称 |
站点位置 |
候车亭数量 |
|
1 |
三郊路 |
赖店镇 |
南方中学 |
下行 |
1座 |
|
古玩城 |
下行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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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尾镇 |
东安 |
下行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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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 |
下行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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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宅中学 |
下行 |
1座 |
||||
西山村路口 |
下行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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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环城路 |
鲤城街道 |
金钟大厦 |
上行 |
下行 |
2座 |
3 |
枫秀路 |
枫亭镇 |
麟山 |
上行 |
下行 |
2座 |
沧溪 |
上行 |
下行 |
2座 |
|||
枫亭汽车站 |
下行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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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紫檀街 |
鲤城街道、 榜头镇 |
锦福滨江 |
上行 |
1座 |
|
工艺博览城 |
上行 |
1座 |
||||
林碑 |
上行 |
1座 |
||||
无名站 |
上行 |
1座 |
||||
泉山村 |
上行 |
1座 |
||||
无名站 |
上行 |
1座 |
||||
象塘路口 |
上行 |
下行 |
2座 |
|||
无名站 |
上行 |
1座 |
||||
无名站 |
上行 |
1座 |
||||
灵山 |
上行 |
下行 |
2座 |
|||
下明路口 |
上行 |
1座 |
||||
无名站 |
下行 |
1座 |
||||
无名站 |
下行 |
1座 |
||||
候车亭广告位承租合计 |
28座 |
七、竞标方式
1、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8座候车亭广告位租赁采用公开挂牌竞价方式,招标方式在仙游县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招标地点在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公交总站1号楼2层会议室。
2、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8座候车亭广告位租赁采用密封递价方式,报价高者中标。6年28座候车亭广告位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合计3万元,作为招标最低限价。如报名人为1人,招标继续进行;如报名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按报价最高者中标。
八、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和租赁金
1、租赁人中标后,租赁人应向出租方交付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该保证金为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因承租方违约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租赁方中标后须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经营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租赁经营期限届满,租赁人经公交公司书面确认无债务的,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租赁人的履约保证金。
2、租赁人年租金为本次中标金额的6年平均金额,租金按年交纳,每年租金交纳时间为每年4月底,租赁人每次必须在到期日前10日内交纳下一年的租金。如逾期交纳的,出租方有权按日加收租赁费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租赁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
九、租赁方和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候车亭广告灯箱如需用电由租赁者自己负责落实,用电费用、候车亭维修维护、安全责任均由租赁者负责承担。租赁者在租赁前需对现有28座候车亭现状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租赁者中标后30日内需对28座候车亭现状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进行修复:①、紫檀街路工艺博览城(上行)5支木柱需更换;②、紫檀街路泉山村(上行)广告灯箱盖子需修理,铁柱子上漆;③、紫檀街路9座候车亭增设乘客座椅等。出现如上等问题的候车亭租赁者务必及时修复,修理费用由租赁者承担,出租方协助租赁者在候车亭维护过程中与各部门进行协调。
3、租赁者制作的广告位置、规格和内容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不得发布违法、违纪广告,不得在公交线路牌上设置广告;合同期内不能违反有关部门规定在候车亭顶棚上面设置广告;因租赁者原因导致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租赁者自行承担。
4、28座候车亭广告经营权使用期间,租赁者应定期维护候车亭,做到候车亭清洁、安全、美观。租赁者对候车亭基座及其他部位的加固、广告版面质量修复等,其费用由租赁者负担;如遇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等致候车亭及广告版面受损的,租赁者应在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修复,并自行承担费用,如果租赁人3日内不完成修复,出租人可以另雇他人修复,修理费用在租赁人履约保证金扣减,该修理费用租赁者需在10日之内补交,否则按违约处理。
5、租赁者在广告经营权使用期间,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公益广告或公路建设需要,迁移候车亭或影响广告发布的,租赁者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要求。
6、出租方因政府要求或出租方生产需要,短时间内(30天以内)需要发布广告的,租赁者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广告材料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28座候车亭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预留20%的广告位面积用于公益广告发布,(1)公益广告预留位置由租赁者确定。(2)其安全质量加固、版面质量修复由租赁者负责。(3)租赁者应对公益广告的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4)公益广告发布内容及材料费用由出租方负责。(5)发布内容是否为公益广告以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8、租赁者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把原候车亭设置的广告自行拆除,并把候车亭所有设施基本功能修缮完好移交给出租方,如逾期未拆除的或者候车亭有损坏,出租方可用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用于拆除广告费和候车亭修缮维护费,不足部分由租赁者补交。
9、候车亭在租赁广告经营期限内,出租方有权对租赁人候车亭进行安全检查。如租赁的候车亭存在安全隐患,出租方有权要求租赁人立即整改。因候车亭、广告牌制作安装过程和使用期间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由租赁者负全部责任。
10、出租方有权要求租赁方做好候车亭卫生清洁工作,并随时检查,存在卫生脏乱差的,租赁者应立即整改。
十、其他事项
1、如因租赁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租赁人履约保证金。
3、租赁人确定后,租赁人应当场签订《成交通知书》,由出租方向租赁人发《成交通知书》,租赁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租方签订《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8座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度的租赁费。
4、租赁人在交纳竞得履约保证金前,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范本,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时,视为愿意接受《租赁合同》范本条款,签订《成交通知书》后,租赁人以未能接受《租赁合同》基本条款为由拒签合同的,出租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