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对滨海恒大文化旅游城首开货量区(D2017-11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补充协议(二)工程 第三标段土建未完一二次结构及初装专业进行公开分包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 滨海恒大文化旅游城首开货量区(D2017-11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补充协议(二)土建地三标段未完工程 。
(二) 招标编号: 201305-2020-GGC-直管-ZB18 。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在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湿地保护区、涉及总建筑面积31.288万㎡(地上23.3万㎡,地下7.988万㎡),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土建地三标段未完成施工内容(未施工内容为12#13#16#17#楼的未完楼层共11层一次结构、整体二次结构、抹灰、以及复工后针对已完主体工程进行防护、修复、钢筋除锈、排水、零工等项目。主要工程量如下:①剩余主体一次结构14700㎡、地库含底板顶板7292.48㎡),第三标段4栋楼建筑面积59263.33㎡。②二次结构砌筑约7166m3(其中300mm厚的占比约2%、250mm厚的占比约1%、 200mm厚占比约67%、100mm厚占比约30%。)③内墙抹灰14.9万㎡。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层数: 12#楼共18层,已完成15层,剩3层。 16#楼共9层。13#楼共17层,已完成15层。剩2层。 17#共18层,已完成12层。剩6层。
合同工期394天。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土建第三标段12#楼、13#楼、16#楼、17#楼、17#楼东侧公厕的主体及主楼至最近后浇带但不含与二标、四标交界的后浇带(47轴-66轴/A轴-X轴车库、41轴-47轴/Q轴-X轴车库)
施工区域:第三标段主体未完一次结构共11层、整体二次结构及抹灰,地库底板、顶板、及二次结构和抹灰
施工内容:土建一次结构未完项、全部二次结构与粗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包含不限于:一次结构:测量放线、接桩、砖胎膜砌筑、抹灰、混凝土垫层、基础施工、止水带安装、止水钢板安装、后浇带浇筑、预埋件留设、主体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包括钢筋焊接连接、螺纹套筒连接)、结构施工中需要预留的孔洞(包括结施、建施图中需要结构施工过程中预留的全部孔洞及防护)、临时消防接驳点等工作内容;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各类砌筑,构造柱、压顶、圈梁、过梁、抱框柱、窗台板、隔墙防水台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室外工程(台阶、散水、坡道、室外抹灰、边角收口等)、室内地面工程、内墙抹灰、涂料施工、顶棚及屋面工程、各专业安装临时洞口填塞收口、外墙所有孔洞封堵(如对拉螺栓眼、爬架及塔吊扶墙预留螺栓眼 封堵等),包含防水砂浆、发泡及聚氨酯防水涂料等工作内容;
其它:雨季施工区域排降水工作、冬期施工保温及积雪清扫、施工完成面进行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及现场倒运到指定位置以及配合承包人做好各方面迎检等为满足工程需要所进行的一切必要工作;
本合同包含上述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上已列明未提及的根据发包人要求满足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内容。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施工能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具有自身施工队伍、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机具;
2. 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 业绩要求: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成功完成与恒大合作过的工程项目的优先;
4. 投标人须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 信誉要求:良好
8.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 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电商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未列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 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 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 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及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785600052501864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 马建忠 联系电话:13953085381
2)汇款时请注明所参与投标项目的公司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华南+招标名称(可缩写)+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招标编码(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 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6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1日10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13302105943
电子邮箱:zczx@ctmcc.com.cn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