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兰溪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jp-lxssthjjlxfj20230703045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厉女土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浩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委托,现就兰溪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令)相关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以书面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三家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欢迎收到邀请的单位前来参加,未收到邀请的单位,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p-lxssthjjLXFJ20230703045
项目名称:兰溪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预算金额(元):23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
采购需求:兰溪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确定核算名单库;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算和分配;形成兰溪市挥发性有机物核算报告;开展企业VOCs源头替代、治理设施和活性炭等相关资料调查。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07月18日09:30前;每天上午 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4幢603室、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方式:邮件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a);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回执(格式见附件b);
以上资料均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发送至1687413311@qq.com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用。
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30
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快递或现场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快递或送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九如街150号。
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提交或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4..投标供应商如果不出席开标现场会议,请及时添加工作人员钉钉号(钉钉号:jhjp001)开标相关事项将在钉钉群进行沟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地址:兰溪市三江路12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厉女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887603
质疑联系人: 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89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街139号4幢606室
项目联系人:黄浩轩
项目联系方式:0579-81293312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75376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地址:兰溪市三江路124号
联系人:何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15257904787
附件信息:
附件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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