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天台县3000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3 年度天台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招 标 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56550870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陈卫红 联系电话:13905860726
2023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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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总则.........................................................................................................................................9 2.招标文件.................................................................................................................................9 3.投标文件...............................................................................................................................12 4.投标.......................................................................................................................................14 5.开标.......................................................................................................................................14 6.评标.......................................................................................................................................14 7.合同授予...............................................................................................................................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 9.纪律和监督...........................................................................................................................1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16 评标办法前附表.......................................................................................................................16 1.评标办法................................................................................................................................17 2.评审标准................................................................................................................................17 3.评标程序................................................................................................................................17 评标办法附件...........................................................................................................................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2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5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43
第二卷.............................................................................................................................................45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6 1.工程概况................................................................................................................................46 2.技术规范及标准....................................................................................................................46 3.材料质量要求........................................................................................................................46 4.工程管理的要求....................................................................................................................47 5.其他........................................................................................................................................47
第三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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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9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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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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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 248 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1365655087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 200 号二楼 联系人: 陈卫红 许敏剑 电话:13905860726 18705867576 |
1.1.4 | 项目名称 |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
1.1.5 | 建设地点 | 天台县 |
1.1.5 | 建设规模 | 共 10 个项目(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项目 1:天台县赤城街道约 2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2:天台县始丰街道约 3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3:天台县福溪街道约 5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4:天台县平桥镇约 4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5:天台县白鹤镇约 5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6:天台县坦头镇、泳溪乡约 21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7:天台县街头镇、龙溪乡约 23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8:天台县南屏乡约 2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 9:天台县石梁镇、三州乡、雷峰乡约 260 亩垦造耕地项目。项目 10:天台县三合镇、洪畴镇约 200 亩垦造耕地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 出资比例 | 自筹 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为施工总承包。 1、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 2023 年度县 3000 亩 垦造耕地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
1.3.2 | 工期要求 | 按各项目具体实施要求执行。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和其他等求 |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其他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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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其他材料:无。 |
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由天台限额投标工具 v1.0.4(2023-2-2)生成。) 1、资信标包括: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 (4)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 式五); (6)履约保证金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六); (7)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8)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 九);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10)证书材料: 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 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 供);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不予认可)。 (11))投标人入账凭证电子文档(仅指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 担保的)。 (12)其他材料(如有)。 备注: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仅提供以上证书的电子证书,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 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2、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
3.2.1 | 最高投标结算率 限价 | 最高投标结算率限价:89.00%。投标结算率高于 89.00%的按无效标 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不低于 5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电汇或转账方式(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解入招标人帐户,必须在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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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收款单位: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台县支行; 银行帐号: 1207061109201001718。 ②递交方式:投标人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担保的,必 须将入账凭证电子文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 交易系统进行递交。 温馨提醒:①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银行基本账户账号;② 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 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若周一为 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2)电子保函(保单): ①电子保函(保单)办理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截 止时间时“广易招交易平台”显示是否有效为准。 ②保函(保单)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 ③保函(保单)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 人须知 3.4.4”款中所列条款。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1 | 投标文件其它 格式要求 |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 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 A4 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 作适当扩展。 |
3.6.3 | 投标文件份数 | / |
3.6.4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 |
4.1 | 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交易平台。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 1)广易招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hlyzztb.com);2)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入上传界面,首先选择 项目主要负责人,之后点击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会提示上传 成功;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 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可在公告附件区下载。 |
4.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 否 |
4.1.4 | 投标文件密封 | / |
5.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 街道金盘北路 1 号)。 |
5.2 | 开标顺序 | 1、先开资信标,待资信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2、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进入本项目钉钉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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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钉钉开标群的钉钉号 42979860】; 3、由招标代理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4、招标代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 的开标时间,进入开标时间代理机构进入解密环节。点击一键解密、输入密码完成所有投标文件一键解密; 5、待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将显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 6、商务标数据录入及评审,商务标评审过程中的 D 值,由招标 人代表随机抽取产生,并对抽取过程在钉钉直播群同步直播。注:若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网络或系统问题造成解密失败 的,经监管人员认定后项目延期评审。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完成解密 的,则直接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资格和商务评审。 | ||
6.3 | 入围家数 | 入围 10 家单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入围单位 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 的帐户(户名: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 天台城东支行,账号:1207261309000000849)。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电子投标文件编 制 |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天台限额投标工具 v1.0.4 (2023-2-2)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依照招标文 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 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投标工具开发商: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台州 市市府大道 245 号都市绿园 2 单元 901 室) 联 系 电 话 : 18968509022 、 18968509028 ; 0576-88685159 、88685779 |
10.2 | 温馨提示 | 投标人须提前在广易招交易平台(网址: www.hlyzztb.com),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审核事宜。联系电话:0571-56961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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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 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 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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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
(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 通知》(台建规<2010>219 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 3 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 准);
(13)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仅指浙江省省
外企业)。
1.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第 1.4.2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招标文件如有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清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 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份。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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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 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不全、对内容有疑问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 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的澄清将书面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款规 定)至少 5 日前,将澄清的内容书面告知潜在投标人;不足 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 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内容将书面告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将修改的内容书面告知潜在投标人;不足 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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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 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 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 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预算书,以及本工 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3.2.2 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 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 拒绝。
3.4.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入围候选人在入围通知书发放后退还;
(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入围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退还。
3.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担保将全部不予退还:
(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或者对《台州市建设 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虚 假瞒报的;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 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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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
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6.2 投标文件签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3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要求: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
4.2.2 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加密标书”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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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推荐前附表规定名数的入选单位。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入围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 少于 3 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7.1.3 涉及入围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 其进行澄清或说明。入围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7.1.4 入围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 1.4 项规定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
(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4)拒绝按本章第 7.1.3 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7.1.5 如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入围候选单位涉及资格无效的,入围候选单位家数不再由
其他未入围单位补充。
7.2 入围通知书
7.2.1 招标人应当确定入围候选人为本次的入围单位。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
7.2.2 入围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入围候选人发出《入围通知书》。
7.2.3 招标人在发出《入围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入围结果通知所有未入围的投标人。7.2.4《入围通知书》对招标人和入围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如 入围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5 入围单位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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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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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 项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1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2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函中的文字表 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 字表示的量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规定 | ||
2.1.4 | 串通投标 评审标准 | 存在本章 3.1.2 项、3.1.3 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
3.2 | 详细评审 标准 | 评审和评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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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 成本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 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3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 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
效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1.4 商务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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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 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2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3.4 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评标 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所留联系方式在 20 分钟内无法联系上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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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附件
综合评估法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审
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信标评审(10 分)
履约保证金(现 金)的承诺 | 在原履约保证金 20 万元的基数上每增加 10%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
注: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增加额度以 10%为单位。
三、商务标评审(90 分)
(一)评标标底价(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家数(A 家)中,取去掉报价高的 B 家和报价低的 C 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 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 B=A×30%、C=A×20%(B、C 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2、评标标底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浮动 D%即为评标标底价。D 通过随机抽签的办法在下列五个数值中确定: 0.3、0.1、-0.1、-0.3、-0.5,即评标标底价=评标基准价×(1+D%)。
(二)商务标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 90 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评标标底价 1 个百分 点的扣 1.5 分,即商务标得分=9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1.5,每低于评标标底价 1 个百分点的扣 1.0 分,即商务标得分=9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1.0(小数点后 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四、评标总得分的确定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四、入围候选人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入围候选人,即取总得分排名前 10 名为入围候选人,如出现总 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投标报价低者;
(二)资信得分高者;
(三)招标人抽签确定。
2、本项目的结算率按入围候选人报价的平均值计取,结算率一次性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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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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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施 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2.工程地点:天台县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100%。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5.工程内容: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 的资料。
二、合同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结算率与合同价格形式
%。 暂估合同价。1.签约结算率为: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结算率。
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 的银行账户。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 用的计税方法一致。
(1)一般计税方法。
(2)简易计税方法。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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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1)入围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创优目标
工程质量创 / 。
安全文明施工创 /。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 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浙江省天台县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4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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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主要负责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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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
项施工方案。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
1.1.3.9 永久占地包括: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临建用地、仓储、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2016)、《浙江
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6)、《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6),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的调整办法以及其他工程
造价补充规定和技术规范、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以上定额套用没有的
项目可以调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
额》(2021年)。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
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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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 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日期 14 天前 ;
8〕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
版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 危大工程,下同)、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 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 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 期)后 7 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 7 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 20 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 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通知各方。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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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本项目区域范围内均为
场内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发包
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施工临时道路建设费用及施工期
间的维护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发包人提供的范围外的场地及
公共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已包含在签
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合同条
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包含在合同价内。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
施工和施工进度管理等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配合完成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14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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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 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 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 程资料存档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 1 间免费使用。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的 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排放等手 续。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 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全部义务。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程师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 24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 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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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 24 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0.8%,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 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 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 工现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 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 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 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 赔偿发包人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 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 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 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 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 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 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 24 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0.6%,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 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 5%(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发包人书面要求执行。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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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现金,金额为 万元。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向承包人全额返还(不计息);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 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 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名:;姓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 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 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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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 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 理规定》(浙建建〔2012〕54 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 理规定执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由此引起的相
关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 同价内,与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
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 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吊篮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 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 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 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 件后 7 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相应 文件后 7 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3.2 开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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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 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
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
失。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 2000 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 8 小时以上。
(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 保护要求。
(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 级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大风(台风);
(2)24 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 200mm 以上;
(3)40 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 2 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 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4)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者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 表”中注明备选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
需调整,必须使用经得发包人认可的“相当于”的设备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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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 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 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如有要 封存样品,具体样品名称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9.3.4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 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 测的规定实施。
(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 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 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 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 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 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 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 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 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试验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 地相关部门的要求。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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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变更项目的计价口径同合同约定计价方法,按施工合同约定的预算定额计价,预算 定额中无合适定额子目的由发包人签证确定。
10.4.2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 请。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 14 天内审批完毕。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在实施中如发现施工图纸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或为施工方便而提出的设计 变更、优化施工图设计的方案均需由设计单位、发包人认可,经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意后 才能实施,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通用合同条款。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
创优质工程增加费: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调整金额为可调整材料差价乘对应数量。材料数量根据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项目的工程 数量乘对应综合单价所包含的材料用量计算;材料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 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计取税金;材料差价计算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包 括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范围内。材料差价按下列方式计算:
1.列入调差范围的材料种类:具体调整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黄砂、碎石、片石、块石)。其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1)基准价格 A1 的确定:A1=每个项目开工时当月《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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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2)施工期市场价格 A2 的确定:A2=实际施工期对应《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材 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
(3)材料差价=A2-A1。
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结算率 方式。
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
(一)本工程投标结算率为 %,一次性包定。工程结算价=工程总造价(按本 节 12.1 规定编制)×结算率:
(二)工程总造价按以下要求编制:
(1)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2016)、《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台 班费定额》(2016)、《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的调整办法以及其他工程造价补充规定和技术规 范、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以上定额套用没有的项目可以调用《浙江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项目开 工当月的《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所对应的材料信息价。
(2)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 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 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 审核。
(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暂估合同价的 5%。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待承包人投标承诺的人员、主要机械设备进入工地 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 14 天内予以 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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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 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2016)、《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 械台班费定额》(2016)、《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的调整办法以及其他工程造价补充规定和技 术规范、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以上定额套用没有的项目可以调用《浙 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 年)。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 程款支付的依据。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 12.1、12.3 款计量工程量 价款的 80%工程价款。材料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专用条款第 11.1 条约定的 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价款;工程变更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价 款。
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支付至进度款审核汇总的合同价格的 90%。工程结 算经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8.5%,剩余 1.5%保修期到期后付清,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工程 进度款足额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
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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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跟踪审计审核确认计量结果后 14 天内完成支 付。
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承包人应确保专款专用。
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 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 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 算利息。
(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 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 工程款支付依据。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 小时。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 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 约金。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 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申请前,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完成。
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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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 90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 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2 套。
承包人超过 90 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 28 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 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
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
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
支付工程款日止。
(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 14 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 工付款。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6 天,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 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 20 条处理。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 款;
(2) 1.5 %的工程结算价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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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 3 方式退回: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
(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 30%,质量缺陷保 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3)其他: 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 3 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开始计算 第 7 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 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 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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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 要求;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 2%;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 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 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 损失。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 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 10%。
(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人原 因导致工期延误引起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 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 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满足开工条件,且承包人接到发包人发 出的开工令后15天内,不进行正常施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承包人的入围 资格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 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 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
16.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 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 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内自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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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 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21.1 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 回复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
(1)工程计量;
(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
(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
(4)竣工结算;
(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
(6)索赔处理。
发包人(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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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一致就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工程为 3 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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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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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2023年度县3000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工程项目地址:天台县
建设单位(甲方):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 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 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 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 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 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 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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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 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八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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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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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概况
1.1 招标工程: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1.2 建设地点:天台县
2. 技术规范及标准
2.1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
严格者为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城镇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GB50268-2008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J220-201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1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BJ107-2010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
……
2.2 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包人应使施工及 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3.材料质量要求
3.1 材料选择
(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表中所列的备选 品牌之一进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 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
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3.2 材料的质量保证
(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 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
坏。
(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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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而减轻或更改。
(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3 供应要求
(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 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 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 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 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4.工程管理的要求
4.1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 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4.2 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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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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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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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六、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十、入围通知书
十一、停工证明
十二、未验收证明
十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十四、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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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资质等级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证书号 | 身份证 | |||||||
简 历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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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简 历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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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能力 | 进场时间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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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1) | 是 | |
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2(1) | 否 | |
3 | 是否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 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1.4.2(2) | 否 | |
4 |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1.4.2(3) | 否 | |
5 |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1.4.2(4) | 否 | |
6 |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1.4.2(5) | 否 | |
7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 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2(6) | 否 | |
8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 控股或参股 | 1.4.2(7) | 否 | |
9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 任职或工作 | 1.4.2(8) | 否 | |
10 | 是否被责令停业 | 1.4.2(9) | 否 | |
11 | 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12 |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 内 | 1.4.2(11) | 否 | |
13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 3 年,行贿犯罪记 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14 | 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 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 1.4.2(13) | 否 | |
15 |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 效期或已注销(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 1.4.2(14) | 否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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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 况 |
1 |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 1.4.1(2) | 是 | |
2 |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 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 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 停工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一));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 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 120 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 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 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二))。 属上述(2)、(3)、(4)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 随资信标上传)。 | 1.4.1(3) | 应 是 ( 1 )、(2)、(3)、(4)之一情 形。自查应填 写 属 何 种 情 形 | 属 情形 |
3 |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 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1(3)2) | 否 | |
4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5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 3 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 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6 |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 1.4.2(13) | 是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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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
我单位郑重承诺: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名称)的
履约保证金在 2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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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
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
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
四、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2
和第 3.1.3 项规定的情形);
五、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
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
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处
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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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考样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2023 年 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 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钉钉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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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 A 类人员、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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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十、入围通知书
入围通知书 (入围单位): 经评审及入围候选人公示,现确定贵单位入围。 请收到本通知书 5 个工作日 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特此通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招标人(公章):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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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十一、停工证明
停工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 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我承包人原因自 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 120 天。特申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 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 120 天。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证明》不得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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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十二、未验收证明
未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竣 工(交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但非 我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 120 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特申 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交工)报告至今已超过 120 天。情 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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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考样张)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钉钉号: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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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函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投 标 函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一、根据你方的 2023 年度县 3000 亩垦造耕地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工程项目名 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 下,我方保证:
1、愿以结算率 %(不高于 89.00%,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承 包上述项目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总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 承担责任。
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 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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