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冶建五分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水电、消防、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金额
7067.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67.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西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工程造价:7067.39万元

建筑规模:拟设置30个班,每班人数为45人。规划用地面积23077.90㎡(约34.60亩),总建筑面积17740.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716.16㎡(教学楼及多功能教室6215.78㎡、综合楼3246.06㎡、宿舍2645.00㎡、食堂3047.00㎡、配套用房533.97㎡、大门28.35㎡);地下建筑面积2024.00㎡(地下车库2024.00㎡)。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通信、通风、消防、燃气、电梯、充电桩等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 。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11月18日至2024112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1118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工程范围(示例)

备注

水电、消防、智能化专业工程

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总平给排水、室外电气照明、室外监控工程;(以上施工内容不含:电线电缆主材,主材属于甲供)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人工费由总承包单位代付(具体以本合同总包代付约定的条款为准)乙方配合甲方向业主单位报该部分的产值,甲、乙双方每期共同确认工程量后将乙方分包的当期工程量随甲方总包工程量一并向业主单位进行申报产值,业主拨付该期款项后,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当期分包结算款的80%给乙方。工程变更部分、新增、缺漏合同外等内容工程款支付为本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5%;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最终结算总价款以业主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为准);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二年且建设单位支付甲方质量保修金后甲方扣除维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暂定分包合同总价的70%,即要求乙方承诺已结清农民工工资,如造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的相关后果及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的支付应在收到业主相应拨款后,如果业主单位未能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且乙方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工程款或暂停施工、均视为违约行为。

)乙方确认:收到业主单位支付对应足额款项为本分包合同支付的基本前期条件,开具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现场工人实际结算单、工资发放表、往期工资支付凭证、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及其他施工资料为乙方应履行的主合同义务,无论任何一个条件未达成的,均视为付款条件未成就,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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