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202312061004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全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fz-20231206100432
项目名称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发布时间
2023-12-06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13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fz-20231206100432
 
 
采购人: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2023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项目编号:fz-20231206100432
3.采 购 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4.采购方式:本次采用询价采购。响应供应商需要以采购人给定的控制价为依据向下进行响应报价,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本次采购对未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采购范围
为保证车辆日常出行安全,我单位两辆大众帕萨特公务车辆需进行车辆定时保养、故障维修。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业绩要求:需具备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能力。
3.财务要求:能自负盈亏,企业的投入产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经济履约能力。
4.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有关部门通报过;
(3)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2月9日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二)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四(二)规定。
(二)第一次公告(本次)第一次响应报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15:00(北京时间),第二次响应报价及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资料。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三)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二)采购人于2023年12月13日15:00在翟镇煤矿运营管理部二楼会议室开启响应文件会议,无异议后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响应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马征(技术负责人):15165383793,黄青:13296401745
八、时间安排
1.采购人采购公告设置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5:00分。
2.第一次公告(本次)第一轮报价时间作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15:00。潜在响应供应商需在2023年12月9日15:00前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获得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报价(第一次报价),视为报名成功。
3.2023年12月9日15:00前提交响应报价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5:00。由第一轮报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第二轮报价及报价响应文件(应包含第一次及第二次报价单),视为响应成功,未提供响应文件,视为响应失败。
4.2023年12月9日15:00前提交响应报价的单位少于3家或首次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00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时,视为一次公告采购失败,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详见采购邀请书
2
项目名称
详见采购邀请书
3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4
项目地点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8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9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邀请书
11
踏勘现场
/
12
响应供应商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获取响应文件后3日内
13
采购人书面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
收到疑问或异议3日内
14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偏离
不接受偏离
16
分包
不允许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澄清资料
18
最高响应限价
20000元。

19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20
响应报价的要求
1.该报价应是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
2.固定总价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一般计税方法。
3.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21
采购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算起)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签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人名签章。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24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5
谈判程序
/
26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7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成交供应商公示
不公示
29
履约担保
/
30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成交原则。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响应文件报价金额,按金额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响应报价相等时,将开启第三轮报价,或由采购人或者经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小组自行确定。
1.1 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山能平台报价金额与响应报价单金额不一致的,以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响应报价单或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的价格为准。
2.1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3.1评标结果
(1)原则上,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合格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谈判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确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或经沟通后认为该响应最低价可能低于其成本,导致不推荐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在书面评标报告中说明。
(2)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合同编号:
 
 

车辆维修合同
 
 
 
      项目名称:翟镇煤矿车辆维修保养合同
委 托 人: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受 托 人:
签订地点:山东新泰
签订日期:
 
 
委托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维修概况
1. 维修地点:                              
2. 维修保养车辆:大众帕萨特轿车两辆
3. 车辆服务项目: 日常维修及保养服务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 本工程自 签订之日 起至 1年后 止,总日历期为   365   天。
2.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或中途停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3. 非乙方原因增加的合同外工作量,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延长。
4. 若一方提出延长委托服务期限的要求,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前  3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条       维修质量
1. 质量标准为: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原厂部件(配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维修车辆时要本着以修为主,以换新为辅的原则,对小部件等影响整个性能的故障要以修好为主,不能换掉整个部件,最大限度延长部件使用寿命,节约维修成本。
质保期要求:质保期 1 月  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 1个月 内,同一设备若出现同样质量问题或因乙方修理不合格引发的其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进行维修,所需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另找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供应材料    需维修车辆  ,乙方供应的材料 维修车辆所需配件等   。
2. 乙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甲方授权送修人书面同意,可以用旧件,但乙方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3. 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授权送修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甲方授权送修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甲方授权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确认工作,如因甲方及其授权人的原因导致维修延迟的,所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管理
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派修单,派修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双方各留一份,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2.乙方建立、健全维修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作在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乙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由此发生事故、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乙方支付不到位的,在结算报酬时予以扣除。
第六条       保修
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1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维修,自行承担产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及运输等费用。如乙方拒绝配合维修或更换,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数额在质保金范围内,扣除相应数额,超出质保金范围,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范围内扣除相应数额。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   0   %的履约保证金。除按合同约定扣除外,履约保证金(无息)于竣工验收合格并获取相应验收合格资料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1.车辆维修质量标准: 满足正常出行
2.对竣工车辆,乙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乙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乙方承诺免费修复。对竣工车辆,如甲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为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  10  %的违约金。
3.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4.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
5.如对维修项目是否合格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最终检测报告为准。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第九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13%    )。2.付款方式: 单次全款支付 
3.付款时限及比例:  单次全款支付  
4.质保金:  无 
5.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
2.甲方在维修结束检验合格后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具备  普通轿车   维修资质,并将其维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备案。
2.乙方保证优先对甲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对甲方所有在本合同中备案的车辆,乙方须为其每月免费进行  1  次安全检查,向甲方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并出具由乙方签署的检验报告单和建议维修项目报告。
4.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可提供上门取车及送车服务。
第十二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对合同约定事项享有合法权益,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2.乙方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合法持有  车辆维修保养   资质,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资格。
第十三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和转让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主体合并、并购或分立等情况,新主体将  继续执行  已签订的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十四条       通知联系
合同各方签署页信息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五条       安全责任
1.甲方应告知乙方,车辆所承运物质的理化特性、危险特性、急救措施及灭火方法。乙方根据甲方车辆承运物质特性和维修、维护保养操作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安全技术措施。
2.乙方是现场为甲方车辆维修时的安全责任主体,承担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维修时安全管理工作,指定 专人 负责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3.乙方维修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若乙方维修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违章操作,造成责任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维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影响安全的意外情况,乙方应尽快向甲方通报。
4.乙方工作开始前应对所属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有关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安排未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无证人员从事维修作业。
5.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对工程本身及与工程相关的财物与人员,乙方应投保必要的工程险、财产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以合理转移相关风险。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成果,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延期交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维修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逾期交付处理。 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0.1%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于  7天内   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1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委托服务,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的终止与解除须采用书面形式。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已实际支出的费用及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于  30  日内全额返还。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2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附件
  维修报价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李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38-7842147
联系电话
 
地 址
新泰市翟镇翟良路2号
地 址
 
开户单位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汶翟镇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37001698736050002257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370000723866529K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附:维修报价明细表
序号
备件名称
14年帕萨特
16年帕萨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响应供应商按照最终响应报价明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报价函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进响应此项目,税金人民币(大写)            (¥)             (税率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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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报价
含税:大写:                 小写:                ,
税率:
工期承诺
 
项目负责人
 
其他声明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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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报价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明细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
(元)
1
 
 
 
 
¥
 
...
 
 
 
 
¥
 
合计
 
 

 
注: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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