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输送管公司外防二线厂房等设施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输送管公司外防二线厂房等设施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输送管公司外防二线厂房等设施拆除项目项目已由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输送管公司外防二线厂房等设施拆除项目。
2.2.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2.3.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2.4.计划工期:接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日。
2.5.基本概况:
2.5.1场地现状:拆除厂房北侧为输送管公司防腐分厂内防厂房,厂房夹道4m;南侧为原厂区道路,场地较开阔,交通便利。
2.5.2结构形式:厂房柱基础为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承台;立柱为钢筋混凝土柱;围护墙为普通粘土砖砌体墙;屋盖支撑为三角形钢屋架,C型钢檩条;屋顶为镀锌彩钢板。
2.5.3厂房现状:单层钢筋混凝土厂房,建筑面积约6765㎡。南北共两跨,每跨跨度为16.5m,两跨共33m;东西柱距6m,共34跨,厂房总长204m;厂房外围护墙高约9m,屋顶最高处约11m。
2.5.4拆除内容包括:屋架(钢构人字梁及檩条)、厂房立柱、厂房围护墙、天车梁、天车爬梯、装车走道平台、防爆房、辅房及车棚等。
2.5.5拆除界面:厂房墙柱及其他辅助设施拆至原厂房混凝土地面(±0.00),设备基础拆至+0.50,其他与厂房有关的管线设施等全部拆除。
2.6.踏勘现场
(1)投标人根据需要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踏勘需征得业主的同意并遵守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
(4)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7.费用情况
2.7.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00%。
2.7.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以包干价中标厂房拆除完毕,由施工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挂账,挂账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2.7.3.因厂房建设年代较早,厂房资料缺失,投标单位自行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调研,获取自主报价所需资料。
2.7.4.凡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单位负责。
2.7.5.凡本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施工单位认为需要报价的各项费用(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投标报价)若投标时未报或未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业主将视为这些费用投标单位已取,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待。
2.8.投标计价原则:
2.8.1依据招标文件、技术附件、答疑纪要,结合投标单位实际及厂房内外现状,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2.8.2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垃圾外运处理、拆除所得建筑废旧材料、税金(9%增值税)等。
2.8.3投标报价:将厂房整体拆除费用、建筑废旧材料处置费用单列,并合计投标总报价。
2.9.技术标准和要求:
2.9.1.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拆除完毕后,用抑尘绿网覆盖,达到地方环保要求。
2.9.2. HSE要求
2.9.2.1中标单位负责其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设备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2.9.2.2执行甲方HSE管理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进行文明施工,甲方将参照宝鸡市有关文明工地要求进行检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的,甲方将勒令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或给予处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并且保证垃圾清运不随地散落。
2.9.2.3乙方必须对甲方施工区域指定的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不损坏、不污染。如若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或恢复,并视情节加以处罚。
2.9.2.4拆除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携带特种作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属地单位安全员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无证或审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9.2.5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9.3.其他要求
2.9.3.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报甲方审批。
2.9.3.2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并配备应急救援的必要器材。
2.9.3.3拆除施工前,应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确保拟拆除工程已停止供水、供电、供气。
2.9.3.4拆除施工前应对周围相邻建(构)筑物、现有铁路及公辅设施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损坏、不污染。
2.9.3.5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施,保证现场拆除降尘。
2.9.3.6拆除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设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2.9.3.7在拆除施工过程中,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厂房结构状态,发现不稳定状态趋势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2.9.3.8施工时,中标方须遵守甲方对施工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警戒防护,减少因施工对甲方生产区的影响。
2.9.3.9做好与施工区域内有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其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9.3.10中标方在拆除施工前,须根据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取的拆除许可,确保拆除工程顺利实施。
2.9.4.安全文明相关要求
2.9.4.1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应制定相应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设备、建筑物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2.9.4.2执行甲方HSE管理有关规定,搞好施工中有关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施工及对周围建筑物、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
2.9.4.3乙方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文明施工和人员通行安全。
2.9.4.4乙方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对作业时间等进行综合控制。
2.9.4.5乙方在建设单位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手续。
2.9.4.6乙方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2.9.4.7施工完毕,乙方应做到工完场地清,恢复现场整洁状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应具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证书以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拆除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人员要求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黑名单记录,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其它要求
3.6.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2 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无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无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6.6.3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年度发布的因评价不合格原因取消准入资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名单。
3.6.6.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6.5 购买招标文件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前提条件,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3.6.6.6 除以上资格项外,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承包商准入相关规定(详见附件:招标人承包商准入资料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联合体投标的,应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4.4 本次招标需进行现场答疑,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采购三室。
5.3 投标文件须按照附件“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内容要求提供相关准入申请材料放置U盘随投标文件密封装订。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招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供。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5229178520
备注:需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输送管公司外防二线厂房等设施拆除项目项目已由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输送管公司外防二线厂房等设施拆除项目。
2.2.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2.3.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2.4.计划工期:接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日。
2.5.基本概况:
2.5.1场地现状:拆除厂房北侧为输送管公司防腐分厂内防厂房,厂房夹道4m;南侧为原厂区道路,场地较开阔,交通便利。
2.5.2结构形式:厂房柱基础为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承台;立柱为钢筋混凝土柱;围护墙为普通粘土砖砌体墙;屋盖支撑为三角形钢屋架,C型钢檩条;屋顶为镀锌彩钢板。
2.5.3厂房现状:单层钢筋混凝土厂房,建筑面积约6765㎡。南北共两跨,每跨跨度为16.5m,两跨共33m;东西柱距6m,共34跨,厂房总长204m;厂房外围护墙高约9m,屋顶最高处约11m。
2.5.4拆除内容包括:屋架(钢构人字梁及檩条)、厂房立柱、厂房围护墙、天车梁、天车爬梯、装车走道平台、防爆房、辅房及车棚等。
2.5.5拆除界面:厂房墙柱及其他辅助设施拆至原厂房混凝土地面(±0.00),设备基础拆至+0.50,其他与厂房有关的管线设施等全部拆除。
2.6.踏勘现场
(1)投标人根据需要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踏勘需征得业主的同意并遵守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
(4)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7.费用情况
2.7.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00%。
2.7.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以包干价中标厂房拆除完毕,由施工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挂账,挂账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2.7.3.因厂房建设年代较早,厂房资料缺失,投标单位自行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调研,获取自主报价所需资料。
2.7.4.凡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单位负责。
2.7.5.凡本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施工单位认为需要报价的各项费用(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投标报价)若投标时未报或未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业主将视为这些费用投标单位已取,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待。
2.8.投标计价原则:
2.8.1依据招标文件、技术附件、答疑纪要,结合投标单位实际及厂房内外现状,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2.8.2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垃圾外运处理、拆除所得建筑废旧材料、税金(9%增值税)等。
2.8.3投标报价:将厂房整体拆除费用、建筑废旧材料处置费用单列,并合计投标总报价。
2.9.技术标准和要求:
2.9.1.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拆除完毕后,用抑尘绿网覆盖,达到地方环保要求。
2.9.2. HSE要求
2.9.2.1中标单位负责其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设备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2.9.2.2执行甲方HSE管理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进行文明施工,甲方将参照宝鸡市有关文明工地要求进行检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的,甲方将勒令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或给予处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并且保证垃圾清运不随地散落。
2.9.2.3乙方必须对甲方施工区域指定的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不损坏、不污染。如若发生损坏或污染,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或恢复,并视情节加以处罚。
2.9.2.4拆除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携带特种作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属地单位安全员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无证或审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9.2.5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9.3.其他要求
2.9.3.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报甲方审批。
2.9.3.2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并配备应急救援的必要器材。
2.9.3.3拆除施工前,应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确保拟拆除工程已停止供水、供电、供气。
2.9.3.4拆除施工前应对周围相邻建(构)筑物、现有铁路及公辅设施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损坏、不污染。
2.9.3.5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施,保证现场拆除降尘。
2.9.3.6拆除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设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2.9.3.7在拆除施工过程中,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厂房结构状态,发现不稳定状态趋势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2.9.3.8施工时,中标方须遵守甲方对施工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警戒防护,减少因施工对甲方生产区的影响。
2.9.3.9做好与施工区域内有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其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9.3.10中标方在拆除施工前,须根据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取的拆除许可,确保拆除工程顺利实施。
2.9.4.安全文明相关要求
2.9.4.1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应制定相应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设备、建筑物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2.9.4.2执行甲方HSE管理有关规定,搞好施工中有关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施工及对周围建筑物、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
2.9.4.3乙方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文明施工和人员通行安全。
2.9.4.4乙方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对作业时间等进行综合控制。
2.9.4.5乙方在建设单位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手续。
2.9.4.6乙方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2.9.4.7施工完毕,乙方应做到工完场地清,恢复现场整洁状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应具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证书以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拆除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人员要求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黑名单记录,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其它要求
3.6.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2 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无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无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6.6.3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宝鸡石油输送管有限公司年度发布的因评价不合格原因取消准入资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名单。
3.6.6.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6.5 购买招标文件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前提条件,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3.6.6.6 除以上资格项外,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承包商准入相关规定(详见附件:招标人承包商准入资料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联合体投标的,应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4.4 本次招标需进行现场答疑,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采购三室。
5.3 投标文件须按照附件“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内容要求提供相关准入申请材料放置U盘随投标文件密封装订。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招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供。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5229178520
备注:需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 产保障服务中心 |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 |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 |
邮 编:721008 | 邮 编:721008 |
联 系 人:任波平 | 联 系 人:王娟 |
电 话:0917-3398317 电子邮件:bsgrbp@cnpc.com.cn | 电 话:15229178520、0917-3398501 |
开户银行: | 电子邮件:595311502@qq.com |
账 号: |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 |
账 号:6105016295000000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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