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t2023-32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建教学楼及学生公寓项目(代管单位)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建教学楼及学生公寓项目(代管单位)
项目编号:HNZT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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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桂林洋大道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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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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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建教学楼及学生公寓项目(代管单位)按照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比选人为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桂林洋大道10号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省芭蕾舞蹈学校)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7776.66 平方米,分别建设 1 栋公共课教学楼,1 栋音乐舞蹈楼,1 栋学生公寓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5699.6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2077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绿化及广场道路等室外总体工程。
2.3计划工期:自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毕。
2.4比选范围(代管单位职责):
(1) 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代管单位负责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及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和报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及政府报审工作;负责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选择各项目参建单位,其中工程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与项目单位共同选择,并共同与选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代管单位负责与其他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报项目单位备案,并管理和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合同;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2)依法承担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安全和投资等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的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项目单位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依据合同协助完成征地拆迁、三电和管线迁改等项目前期工作。(4)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项目单位同意。(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向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建议,由项目单位按照相关等审批调整程序履行报批手续。(6)落实其企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参选人或潜在参选人;对在比选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严肃处理,涉及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及比选人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加强合同管理,同时配合住建部门落实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确保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7)组织工程验收,负责竣工结算,协助编制项目财务决算,准备竣工验收和向项目单位整体移交等相关工作;应当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竣工备案。(8)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 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9)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职责;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保养的各项管理事务,其中缺陷责任期内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缺陷责任期外的费用由责任方(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与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共同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10)认真贯彻落实对代管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强化代管项目廉政建设。(11)代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注:代管单位任何事项决定均需让我方了解并征求意见。)
2.5本项目比选代管控制价上限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估算金额)。
2.6代管管理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其他已完成的前期工作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基数计算。
2.7本次招标控制价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中代管管理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计算,待概算批复后以概算批复的代管管理费按本次比选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间下浮率同比换算计算确认最终代管费用。
2.8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对代管费计收标准进行明确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及中选下浮率执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1)须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琼国资改〔2021〕147文推荐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管理要求:代管单位需要在项目报建报批、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
3.4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惩戒对象和重点关注名单。
3.5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
4. 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 27 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室。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3日上午10:30时,地点(地址)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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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5.19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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