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豫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7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0790001001
预算金额17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宇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云0527-818881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4
公告正文

宿豫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0790001001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的宿豫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
1.2 项目规模:
总投资约1786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60%时,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5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工程审计结束且缺陷服务期满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监理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4.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2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4.3.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3.3.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3.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
4.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4.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1 人;
4.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1人;
4.4.3 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8 投标人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
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上午9 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下午17 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6550-2;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4日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地  址:
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座
联系人:
张宇
联系人:
张云
电  话:
18751083198
电  话:
0527-81888178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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