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三标段(宝清县大梨树河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702G24103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说明》(宝发改[2024]21号)、《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1]1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博泓铭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三标段(宝清县大梨树河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梨树河梨树林场段清淤工程,长度404m,新建鱼鳞坝1座,梨树河北支沟改造工程,长度313m。(具体施工内容均已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29日,总工期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429,228.3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监督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宝清县水务局。
监 督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69-5423358
招 标 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鹏宇、汤保锋
电 话:0469-5423354、0469-51769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泓铭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31号5-6层9-16轴、B-G轴
联系人:田怡然
联系方式:0451-51098668
电子邮箱:hljsbhmy@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