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工业学校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1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邵阳工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学生宿舍空调采购安装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工业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世纪华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主要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工业学校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141
(3)项目内容:女生宿舍77间、男生宿舍70间、办公宿舍22间、老实训楼寝室30间、综合楼11间,共计210间寝室,每间寝室安装海信挂式大1.5 P空调一台,型号为KFR-35GW/G117U-X1;同时对空调供电设计好科学合理供电线路,完成布线及设备的安装。相关设备安装包括空调安装的打孔、支架的采购安装、宿舍防盗窗开口与恢复、铜管的加长连接、寝室空调供电电源连接线路安装等。
(4)项目负责人: 宋范龙 身份证号码:43018119871026735X 联系电话:15874265449。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大写:陆拾贰万柒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工程安全、方式
时间:中标方接到甲方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立即组织采购、施工,该项目工程采购安装施工工期为 12 天,在规定时间内中标方完成男生宿舍 210台空调及线路安装调试检测,正常投入使用,接受学校验收。
地点:邵阳工业学校
工程安全:项目由乙方精心组织科学安全施工,该工程项目工程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即在采购运输及安装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方式: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付款  
1、付款方法
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学校将按照市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方案预付中标合同款的30%(按市财政付款支付流程,即走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程序支付,乙方提供合乎财政要求正式发票);安装调试及线路验收合格、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完成后,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及乙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支付合同总额的97%,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支付合同总额余下的3%。
1.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人自己详细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运输保管、人生保险、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培训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4支付合同价款时,甲方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企业公司。
 
5.质量保证
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全新货物。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如遇质量问题,验收日开始七天内无条件更换。
2、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质保期6年,从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验收时乙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提供科学合理空调线路设计施工图,线路安装与设计施工图保持一致。
6.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3份,中标供应商2份,邵阳市财政局采购科备案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1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湖南世纪华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信支行
                                      帐       号:8100 0039 8096 688888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 09月13日         合同签订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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