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90,325.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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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本工程主要包括集市的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维修改造。其中:装饰工程,主要包括集市地面排水沟暗沟拆除及新做、原有混凝土地面凿毛后新做水磨石地面;天棚新做铝扣板吊顶;屋面新做50mm厚纯铝复合聚氨酯隔热板;原有卫生间隔断及百叶窗更换;集市招牌、门头招牌及摊位标识、外墙面改造新做、摊位改造等内容。安装工程,包括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其中:强电工程,按照图示内容计算,主要包含更换配电箱、摊位灯具、摊位插座、管线、桥架等内容。给排水工程,按照图示内容计算,主要包含给水管道及阀门更换、更换带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防水龙箱2套、敷设 DN100室外铸铁排水管200m,更换圆形玻璃钢成品检查井1座,安装潜污泵2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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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325.00 | 1 | ¥490,325.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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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0-11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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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1 11: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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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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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传递交(本项目不再另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准确无误,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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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25日历天,合同包含工程完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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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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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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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0325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零叁佰贰拾伍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2597.17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发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上下浮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报价范围:按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报价原则:本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周边环境、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ZP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及渝建发【2018】195号文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等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采购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设计图、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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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尾款在双方施工结算完毕后, 按照此部分工程结算的实际审定价格,在乙方提供足额有效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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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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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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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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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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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31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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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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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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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815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