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州区疫情防控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hcw-2023-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小波13999806389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司晓楠15719040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伊州区疫情防控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ZZCHCW-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州区疫情防控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伊州区疫情防控应急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建设过程中
的全部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州区疫情防控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州区疫情防控应急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
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其他条件:
1.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
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提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
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2023年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
指与本工程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项目),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
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6.其他要求:
1.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期社保证明。
2.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关于启
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
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
续中登记人员。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到2023年06月01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2
号,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2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2号
七、其他
报名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监理资质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代理机构仅做留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马小波
电 话:139998063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锦绣园小区三期综合楼13层
联系人: 司晓楠
电 话: 15719040058
电子邮件: 916817884@qq.com
√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赉犬) (签名)b 睨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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