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17
预算金额80.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隆回县重点建设项目数字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17   
 
甲方(全称): 隆回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浙江龙腾畅想软件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重点建设项目数字一体化管理平台    
(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17                  
(3)项目内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OA系统、移动应用端,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调研、软件部署、开发、实施、培训、安装调试、免费质保期内各种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详见附件1)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809000元            
                  大写: 捌拾万玖仟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3年4月13 日,完成日期:2023年7月13日。总日历天数: 90 天。
地点: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中路69号              
4.工期及进度: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60天内完成项目的全部系统开发建设并通过甲方初验,初验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为1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甲方组织最终竣工验收。关键里程碑进度安排如下(详见附件3):
4.1系统部署及开发: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甲方需求进行再次确认,开发内容不得超过采购文件的开发范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调研,2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4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系统具体功能见本合同附件1。
4.2系统实施、培训及验收
4.2.1实施前期准备:系统部署、开发完成后15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的指导提供系统初始化相关的数据资料(如:使用系统的人员名单、项目进度管理的节点计划模板、内部会审会签的审批流程等),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前期初始数据导入;乙方完成本项目初始数据导入;甲方应在乙方初始数据导入确认后7天内组织项目启动会。同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书面确定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培训、试运行、项目验收等工作的具体计划。
4.2.2系统培训:乙方根据双方确定培训时间对甲方使用系统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共分为 2 期,合计培训时间为 5天,甲方负责培训时人员到位率在80%以上并提供培训场地与设施。
4.2.3试运行:初验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为1个月。甲方对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试运行期间提交给乙方。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指导、培训等工作,并在合同范围内进行修改与调整,由此产生影响工期变化,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试运行期间相应顺延。
4.2.4项目验收: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在10天内,负责准备整体综合最终验收的相关材料,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15天内,完成对本项目的验收,即本项目的验收期为15天。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无故超过30天不验收的,视为乙方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合同产品及配套服务,本项目视为整体综合验收通过。验收期间,甲方发现系统存在影响验收通过的情形,应在验收结束前5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排除影响验收通过的情形,验收期顺延。甲方验收后,应在验收期满5天内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但该验收通过,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整个软件系统的质保责任。
5.产品及服务标准
5.1乙方应以投标文件中项目方案设计中的相关承诺书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交付日期等向甲方提供软件产品、定制模块开发、实施培训等相关服务。
5.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不得影响甲方系统的正常运行。
5.3在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后,本合同约定的软件系统的所有权归属甲方。
6.乙方需提供的资料
6.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供本系统的产品需求文档及定制模块的设计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书各一份,其中项目实施计划书的内容包括:项目启动、设计、开发、测试、质保期、试运行等。
6.2系统竣工验收,乙方应提供技术说明文档、软件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和用户手册、配置文档等必备资料。
7.质保及售后服务
7.1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项目进入免费维保期,本项目免费维保期为12个月,具体服务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7.2在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日常数据备份等工作,及时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涉及乙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故障及漏洞。
7.2.1在合同规定保质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除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的损坏);合同规定保质期后,乙方亦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软件升级、技术咨询并优惠提供系统扩展所需设备等。
7.2.2日常性维护:指软件运行状态监控、日常检查、故障处理、日志管理、权限管理、定期备份、垃圾信息清理、技术支持等日常性工作。
7.2.3纠错性维护:指修正在系统开发阶段己经发生而系统测试阶段未发现的软件缺陷和错误等。
7.2.4适应性维护:指适应硬件环境和系统软件的变化而进行的性能检测调优、系统优化、配置变更等局部性修改。
7.2.5完善性维护:指为扩充功能和改善性能而进行的一般性修改。
7.3维护期内的服务要求。
7.3.1免费维保期内,乙方提供远程服务及现场服务,包括:安装、调试、系统优化和定期巡检保养等;在系统开始实施和免维期间,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小组,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一般维护响应时间应为接到甲方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当甲方提出软件故障申告或技术支持服务要求需乙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3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
7.3.2热线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或者需要技术支持,双方技术人员首先通过电话联络或通过远程登录用户网络,使公司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故障和可能引发的原因,使得普通故障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对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技术解答。在质保期内提供7×24 (每周7天,每天24小 时)在线和电话支持。乙方应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等其他咨询服务渠道随时回答甲方的各种问题。
7.3.3定期跟踪:项目验收完毕后,乙方应定期跟踪,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
7.3.4免费维保期满后,乙方承诺将继续提供维护工作,其中软件部分每年的维护费待维护期满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8、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系统部署、开发、安装、调试、培训上线试运行支付合同总额的45%,项目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5%。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发票。
9、技术服务
9.1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协调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执行工作。当发现技术问题存在争议时,双方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方案。
9.2乙方应派遣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技术人员,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到现场提供合同范围内的系统部署、安装、调试、培训、测试、运行、验收和维护等工作。
9.3必要时,乙方应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系统开发及实施工作,并向甲方解释项目技术开发及实施方案具体细节,以便于顺利实施本项目。
9.4变更管理。本项目软件的功能范围依据为本合同清单(见附件1),超过功能模块描述功能应视为变更,变更分为两类,细微变更不涉及功能调整的双方协商决定;属于调整具体功能且引发其他模块功能变动或新增模块的,均视为重大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9.4.1若属于甲方提出重大变更,经乙方同意后双方明确变更内容,由乙方核定变更工作量,双方确认变更内容和价款后,乙方开始实施,工期顺延;
9.4.2若属于乙方提出重大变更,经甲方同意后双方明确变更内容,由甲方核定变更工作量,双方确认变更内容和价款后,乙方开始实施, 工期顺延。
9.4.3重大变更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按照补充合同支付条款进行支付。
    9.5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发部署所必须的服务器、系统固定IP地址及业务系统的相关资料。
10.保密和版权
10.1乙方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如合同、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提供给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
10.2乙方应对甲方系统运行中的数据注意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系统运行中的业务数据。
10.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开发的系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产品及源代码提供给第三方。
10.4本合同约定软件系统的版权在甲方支付完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价款后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篡改该软件系统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不履行合同,乙方应得价款根据乙方的工作量据实结算,若甲方已付的款项还有剩余,则乙方应在3日内退回给甲方。
1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单位变动情况处理
13.1甲、乙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等单位变动情况,责任顺延至收购方、兼并方、重组方等新主体。
14.组成本合同的资料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响应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保密协议
(7)其他合同文件。
15.工期管理及处理
15.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参照以下方式执行:如果累计偏离3个月内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出具延期情况说明,双方签订项目进度偏移单;如果累计偏离超过3个月,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停工。
15.2由于乙方因素引起的工程延期,参照以下方式执行:如果累计偏离3个月内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出具延期情况说明,双方签订项目进度偏移单;累计偏移超过3月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57486847179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  94110154800000306           
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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