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宁乡市国、省、县道交全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标合同公告
金额
35.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1050800522
预算金额35.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105080052-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国、省、县道交全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标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10508005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宁乡市国、省、县道交全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标 其他服务宁乡市国、省、县道交全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标1354600
 合计金额小写: 3546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项目采用包干方式建设,合同总价款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器材、简易装备、培训、财务、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除此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项目总价款额巻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354600元),最终价款以实际审定结算额为准。

3、甲方在项目完工且服务成果经验收合格结算后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一次性付清乙方的结算价款,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25 —— 2021-08-24
3.2 履行地点:湖南宁乡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甲方在项目完工且服务成果经验收合格结算后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一次性付清乙方的结算价款,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理工大学支行(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80506010400015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项目排查报告的内容格式要求,排查报告应按照以下内容格式进行编制:

(1)线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道路基本情况、交通流量情况、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历史交通事故特征。

(2)外业排查情况:交通安全设施排查、穿城镇路段排查、平面交叉路口排查、急弯、长陡下坡(1公里及以上)排查、公铁并行、公牲時越及铁路道口排查、限速设施排查、历史交通事故路段排查、匕路交通安全总体评价(根据原设计图纸、设计规范、交竣工验收及排查情况)。

(3)主要安全隐患情况: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穿城镇路段安全隐患、平面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急弯、长陡下坡(1公里及以上)路段安全隐患、公铁并行、公铁跨越及铁路道口安全隐患、限速设施安全隐患、历史事故路段安全隐患。

(4)优化建议: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建议、穿城镇路段优化建议、平面交叉路口优化建议、急弯、长陡下坡路段优化建议、公铁并行、公铁跨越及铁路道口优化建议、限速设施优化建议、历史事故路段优化建议、其他建议。

(5)交通安全优化台账。

(6)交通安全优化技术方案及投资估算。

2、排查报告应根据甲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并结合现状,给出本项目的详尽可实施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贴合实际,杜绝浪费,确保排查内容无漏项、错项,所有治理方案应达到国家有关部11标准。

3、项目排查报告中应说明给甲方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的范围和程度。

4、乙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5、乙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应及时提出

处置意见。

6、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团队,指定一名公司高管担任项目团队负责人。项目团队应配备3-5名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排查报告编制人员,并承诺根据任务进展和甲方需求增加外业人员。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经理及其它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排查报告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单方面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

8、乙方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应以各路段为単位分别编制《宁乡市国道、省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报告》、《宁乡市国道、省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台账》。

2、报告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1套(PDF格式),纸质版每条路各6套(彩色打印)。

3、乙方编制的报告成果应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达到合格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对委托乙方形成的技术服务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或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

4、甲乙双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技术资料、技术数

据、技术成果等均应保密,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合同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合同实质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责任。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完工日期完工,且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顺延工期的情况,每延退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项目价款的,亦按欠付额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如乙方服务报告成果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未获审查通过,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返工、重作、赔偿损失等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及在本项目采购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服务承诺、服务方案、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根据长财采购[2016J6号文及宁财采购[201613号文要求,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花明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法定代理人: 杨瑞祥 法定代理人: 张立
委托代理人: 廖资大 委托代理人: 罗增杰
电话: 0731-87822667 电话: 0731-82309145
传真: 0731-8782266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宁乡市国、省、县道交全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标.pdf
  2. 20220118_关于(宁乡市国`省`县道交全域交通安全隐患扫喳标).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67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