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工学院房屋征收(搬迁)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514-803356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扬州工学院房屋征收(搬迁) 评估项目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标准:扬州工学院房屋征收(搬迁) 项目该地东至东园路、南至白沙路、西至白塔河、北至反坎河 (水果大棚处),位于滨江医院西侧地块,涉及童兴村红旗、花园组约 174 户,总面积约52000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工程地点:大桥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4、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要求为准。
5、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评估的: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8元/㎡。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选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村民投票选取2名中标人。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未选中单位作为一标段及二标段复核单位。
7、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拆迁拆除工作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在《江都区2022年度房屋征收(搬迁)评估机构名录》内。
2、投标人申请人2020年9月以来在扬州市至少有三项类似项目的业绩。
3、在历史评估中,因违法、违规或重大失误,被其他政府部门踢出过名录或列入黑名单的相关评估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30-16:30
,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14时30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收款账户名称: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新区支行
4、银行账号:549575531937
5、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出,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开标时提交)
八、其他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评标费及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14-803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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