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宁县盘溪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宁基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蒋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师19188281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华宁县盘溪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华宁县盘溪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宁县盘溪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3f0094d-1c4a-4ea5-9a0a-c4c09e9e0b8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13f0094d-1c4a-4ea5-9a0a-c4c09e9e0b81 | ||
建设规模: | 华宁县盘溪化工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地点为华宁县盘溪镇蔗渣刨花板厂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00套,其中:59㎡/套的户型有236套、69㎡/套的户型有164套,项目用地面积为16666.75㎡(约25亩),计划总投资约16000万元,建安费12000万元。13f0094d-1c4a-4ea5-9a0a-c4c09e9e0b8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22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云南宁基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蒋超 |
办公电话: | 135294383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师 |
办公电话: | 19188281169 | 移动电话: | 19188281169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300275001001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盘溪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29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1 09:00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涉及本项目施工阶段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决)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及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一切与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具体包括:(1)审核项目法人制度、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完备性。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并负责对审核的成果文件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商务条款的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施工工程及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等)。(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审、配合相关部门审计完成审计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且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或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其他拟派人员满足本项目需求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8000万及以上房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或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以服务合同、委托审计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需明确反映该项目的审计合同履约时间)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21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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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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