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怀宁县垚川建筑石料综合开发高效利用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gc24a12g10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怀宁县??川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汪令琪0556-4669766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令琪0556-49678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怀宁县??川建筑石料综合开发高效利用项目(EPC+O) | ||||
项目编号 | H2GC24A12G100 | ||||
招标人 | 怀宁县??川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令琪 联系方式:0556-4669766 | ||||
最高限价 | (一)工程费用及勘察设计费:①工程费用 39565.27 万元;②勘察设计费用 395 万元; (二)矿山开采、砂石加工及产品销售服务:①矿山开采综合单价:15.28 元/吨;②砂石骨料加工综合单价:11.87 元/吨;③石英砂加工综合单价:43.72 元/吨;④冶金溶剂、高硅水泥配料综合单价:7.20 元/吨; | ||||
代理机构 |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143 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期 30 个月(含设计周期);开采、加工及销售期为 15 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怀宁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四)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30个月(含设计周期);开采、加工、销售为15年 | ||
地 址 | 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4号(牵头人) 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 号(联合体成员二)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腊树镇高旗村高四组高旗砂场(联合体成员三)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大道1889号(联合体成员四) | ||||
投标价(%)/(元) | (1)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10.15 %(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不含工艺设备 4788.43 万元,采矿工程设备费 4050 万元); (2)勘察设计费用 394.41 万元; (3)矿山开采综合单价 14.85 元/吨;砂石骨料加工综合单价 10.80 元/吨;石英砂加工综合单价 42.00 元/吨;冶金溶剂、高硅水泥配料综合单价 6.48 元/吨 | ||||
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韩善洲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鄂1412023202304646 | |||||
技术负责人 | 刘超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成果文件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4、其他: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一期二标段图文信息中心工程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1、中能建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 2、海南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乐东县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160万 m3/a新建项目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30个月(含设计周期);开采、加工、销售为15年 | ||
地 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2号(牵头人)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40号(联合体成员二)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联合体成员三) | ||||
投标价(%)/(元) | (1)工程费用下浮率为10.12%(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不含工艺设备4788.43万元,采矿工程设备费4050万元); (2)勘察设计费用394.21 万元; (3)矿山开采综合单价14.61元/吨;砂石骨料加工综合单 价11.51元/吨;石英砂加工综合单价42.28元/吨;冶金溶剂、高硅水泥配料综合单价6.8元/吨。 | ||||
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肖青松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渝1502009201004314 | |||||
技术负责人 | 杨鹏飞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成果文件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4、其他: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企业业绩 | 1、花园吴家冶镁用白云岩矿年产4000万吨采矿及加工工程和物流园区矿产品加工一体化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 2、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东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30个月(含设计周期);开采、加工、销售为15年 | ||
地 址 | 湖北省宜昌市夜明珠路35号(牵头人) 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16栋5-12层每层的1号、2号(联合体成员二)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16号(联合体成员三) | ||||
投标价(%)/(元) | (1) 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10.08 %(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不含工艺设备 4788.43 万元,采矿工程设备费 4050 万元); (2) 勘察设计费用 394.01 万元; (3)矿山开采综合单价 15.03 元/吨;砂石骨料加工综合单价 11.25 元/吨;石英砂加工综合单价 42.6 元/吨;冶金溶剂、高硅水泥配料综合单价 6.92 元/吨。 | ||||
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张晶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鄂1422018201903296 | |||||
技术负责人 | 金志成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成果文件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4、其他: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铜仁市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评为2020年度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1、宜昌市夷陵区竹林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6日17点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汪令琪、张莹,联系电话:0556-4669766、0556-496780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4611359;0556-4662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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