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171]认罪认罚便携式听取意见一体机购销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8.3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7万元
招标联系人-83268044
中标联系人-18629663016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4-02332

二、合同名称:认罪认罚便携式听取意见一体机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西安市-2024-00941

四、项目名称:认罪认罚同录一体机采购计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171]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2333号

联系方式:83268044

供应商(乙方):陕西菲斯艾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春临四路1555号大华樾境2号楼1单元1004室

联系方式:186296630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认罪认罚同录一体机 2(套) ¥91,850.00 ¥183,700.00 配备两套一体机,显示屏≥14英寸,总厚度≤31mm

合同金额: 183,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2027年10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认罪认罚便携式听取意见一体机购销合同.pdf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171]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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