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2024年10月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222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孔维晴176064002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22241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2024年10月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温潮减河项目: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起讫里程为5+774~6+019及6+260~8+000,总长约2.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挖河道约2km,京承铁路堤顶路顺接,跨河桥2座(徐平路1#桥、徐平路2#桥),巡河路、景观绿化、地下管线改移、电气、自动化、堤防监测等。
项目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石材物资采购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销售商)。
3.2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5时至2024年10月17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售标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未在售标截止前在中交物采平台报名参与等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开通标书下载权限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7日15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2024年10月**物资**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446498232@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2024年10月**物资**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将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并发送至邮箱,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后统一进行线下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账号:657066608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5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潮减河工程施工第四标段项目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3栋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孔维晴 
电    话:17606400248 
传    真:/ 
电子邮件:446498232@qq.com
 
2024年10月1日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预计供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温潮减河
石材

等效粒径不小于200mm
24664
2024年11月-2025年12月
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2
小计
 

 
24664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块石
24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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