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琳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3
公告正文
对某公司申请破产采购公告
对某公司申请破产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7 11:16:17】

对某公司申请破产询比公告

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对某公司申请破产
二、标段(包)编号:20210703020128132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对某公司的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七、服务内容:1、以书面函件、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答复我公司提出的与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有关的法律咨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提出解决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根据我公司要求,就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参加我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进行法律分析、风险评估、方案论证,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3、搜集我公司对某公司享有债权的相关证据,了解债权的形成原因;4、搜集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了解股东以及出资有关情况;5、搜集某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证据;6、分析研究某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以及我公司是否符合申请某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7、起草破产清算申请书等申请某公司破产清算所需要的材料、文件,归纳、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我公司代理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8、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代为提起上诉,代理二审诉讼;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代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0、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其他会议;11、代为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12、代为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13、就表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14、提交或签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无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无
十、服务地点要求:天津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在天津设立的分所,分所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拥有执业律师50人以上,主办律师曾经作为破产管理人成员经办过破产业务,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得低于8年。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7日 到 2021年08月02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53号丽晶大厦31层 <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张琳 13820827912